打赢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时间:2018-11-27

嘉宾: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乔梁

访谈背景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快解决影响群众饮水安全的隐患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也是深入落实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我市先后对市级、县级各水源地进行了环境问题梳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牵头督办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依法处理、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积极稳妥解决影响群众饮水安全的隐患问题。
文字实录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做客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乔梁。乔总将和我们交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情况。乔总,你好!欢迎您来到咱们的演播室。

    【乔梁】: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来到“在线访谈”节目和大家做交流,希望通过这期节目,让大家了解一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增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意识,共同参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也希望大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主持人】:好的,那么请乔总先介绍一下我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基本情况。

    【乔梁】:广元地处嘉陵江上游地区,城市依水而建,以水定城。广元市水资源丰富且水质优良,嘉陵江干流水质达地表水Ⅱ类。全市各县区的城市供水水源都取自嘉陵江水系。全市共有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3个,全部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主持人】:乔总,怎样才能保证水源地安全呢?

    【乔梁】:为确保水源地安全,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开展了水源地保护“划、立、治”三项工作内容。

    其中:“划”是指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是我们开展所有工作的基础。如果没有依法依规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地理界标就无法设立,违法违规问题的排查整治就无法开展。

    “立”是指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法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立”是我们水源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如果没有符合法律要求和规范的边界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就无法知晓水源保护区的明确范围和法律禁止行为。

    “治”是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主要对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和旅游活动等问题依法开展整治。“治”是水源地管理的核心。“划”和“立”的目的,都是为了给“治”提供法律基础和保障,通过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

    【主持人】:乔总,刚才你提到的划定水源保护区,能否介绍下水源保护区划定的作用是什么?如何划定?

    【乔梁】:为了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水源水质而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称之为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根据保护要求又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指以取水口(井)为中心,为防止人为活动对取水口的直接污染,确保取水口水质安全而划定,需加以严格限制的核心区域。二级保护区指在一级保护区之外,为防止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直接影响,保障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而划定,需加以严格控制的重点区域。准保护区指依据需要,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外,为涵养水源、控制污染源对饮用水源水质的影响,保证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而划定,需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生态保护的区域。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我市的各水源地都依法划定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并根据需要,部分水源地划定了准保护区。

    【主持人】:听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能否介绍下相关情况。

    【乔梁】:说到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我先介绍下为什么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首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和长远角度,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明确要求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设美丽中国。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快解决影响群众饮水安全的隐患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也是深入落实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

    其次,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是落实地方政府保护环境主体责任的法律要求。1996年,我国修订出台《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之后2008年和2017年两次修订,进一步设立水源地环境保护专章,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必须划定保护区并设立界标和警示标志,规定“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这些法律规定,非常清晰、明确地指出了地方人民政府要承担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法定责任。

    第三,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是消除群众饮水安全隐患、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现实需要。因我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多数是2010年划定的,大部分水源地位于当时城郊结合部,受当时的技术条件等影响,客观存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现象。且随着城乡建设发展,部分水源地已位于城市发展区范围,周边环境发生显著变化,现状与保护要求不符,安全供水得不到有效保障,迫切需要我们采取措施加紧解决。

    今年3月9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制订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印发。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这次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全面摸底排查、实施清理整治、逐一核查销号”三步走的工作方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问题整改主体要组织做好本辖区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完成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水源保护的目标。根据工作安排,先对各水源地进行了环境问题梳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牵头督办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依法处理、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积极稳妥解决难点问题。这次专项行动要求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环境违法问题全部按期清零。生态环境保护部对饮用水问题整改工作已经召开了全国三次专题视频会议,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安排、督促。并在全国范围内抽调执法精英开展异地专项执法检查,确保问题排查彻底,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可以说力度是空前的。

    【主持人】:我们市级的水源地保护是否达到要求?

    【乔梁】:2017年通过集中攻坚,我们顺利完成了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现了环境问题全面清零,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已经达到了相关要求。2016年至2017年,原环保部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广元作为长江经济带上游地区启动了市级饮用水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在2016年底通过对西湾爱心水厂、城北水厂、上西水厂3个水源保护区问题排查,共排查出环境问题5个,其中涉及的西湾水厂一级保护区内的液化气站可以说是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在西湾水厂建设前就已经存在,但因各种原因,连续十余年未得到彻底解决;2017年为推动其搬迁工作,市委王菲书记、市政府邹自景市长及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多次现场办公,推动问题整改,终于在去年底前实现了彻底拆除,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成效非常显著。去年的饮用水整改工作得到了老百姓的坚决拥护,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主持人】:据了解,今年主要开展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我们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乔梁】:根据国家、省上安排部署,在2017年完成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又启动了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开展全面排查。为彻底解决县级饮用水存在的问题,在今年初对全市13个县级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实地全面排查,共排查出交通穿越、生活面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旅游等16个重点问题。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各县区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一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划、立、治”的要求,开展整治工作,通过工程措施、技术措施,科学稳妥地解决问题。三是坚持信息公开。在本次整改中,我们坚持透明整改,对问题整改进度进行周调度,并实时在市政府网站、广元日报等媒体上面公开整改进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整改时效。全市共16个重点问题,目前通过多措并举已整改完成12个,剩余的4个问题即将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主持人】:乔总,在本次县级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中,有什么突出的成效吗?

    【乔梁】:广元相对于全省而言,可以说是问题比较多的市,全省99个重点问题广元就占了16个,任务是比较重的,但我们不回避问题,本着对人民群众安全饮水负责的态度,借此机会彻底整改到位,实现一劳永逸。各县区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饮用水问题整改工作,政府领导亲自抓,专题研究部署,旺苍县成为全市第一个完成整改任务的县区;苍溪县共6个问题,是问题最多最重的县区,但整改效果最好,累计投入3.1亿元,于10月7日全面完成了主水源和备用水源的问题整改,成为全省投入资金最多,工程量最大,整改最快,效果最好的县区,彻底解决了苍溪县20万人的饮水安全隐患问题,被省环保厅全省点名通报表扬。其余剑阁县、朝天区、昭化区、青川县也按要求开展了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主持人】:乔总,我还有一个疑问,水源地问题解决了,但日常我们又是如何确保我们的水源安全?

    【乔梁】:水源地问题整治解决了最根本问题,但为确保我们的饮用水水源安全,我们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取供水企业每天定期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行业主管部门和环保执法部门不定期的开展例行巡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并在人工巡查的基础上,对各水源地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监控、巡查的无死角,全覆盖。二是强化水质监测。为确保自来水龙头的水质安全,采取了三级加密监测,水源水监测,自来水厂的制水过程监测,龙头水的卫生防疫监测,并在水源地安装了水质在线预警监测系统,实现全天候自动连续监测,一旦发现水质异常仪器自动发出警报,确保了水质安全。市级水源地水质监测由原来的每月常规33项指标监测拓展到每月109项全指标监测,进一步确保了水质安全。三是强化饮用水应急能力储备。制定了各水源地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库和专家团队,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了应急状况下能及时响应,以最短的时间恢复供水。四是常态化开展水源地风险评估。每年对各水源地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综合评判水源安全情况,对于潜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及时预警处理,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五是法律保障。除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饮用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外,我市还正在制定《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将从法律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对各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对涉及水源地的各种行为进行了规范化,将实现水源地管理无缝衔接。

    【主持人】:看来一股甘泉的背后有这么多的故事,也体现了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网友有什么问题。

    【网友1】:广元地处嘉陵江,目前我们的城区供水主要取自西湾水厂,但每年夏季受上游泄洪影响,以及连续几次的嘉陵江水污染事件给老百姓造成一定的生活影响,请问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乔梁】:作为一个广元人,刚才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我们的确感同身受。2015年的嘉陵江锑污染事件连续一月的艰苦奋战,2017年的嘉陵江铊污染事件持续一周时间,加之每年汛期的上游泄洪等影响,的确给老百姓造成了一定的生活影响。为彻底解决水源安全问题,破解单一水源的困惑,市委市政府在锑污染后决定在白龙湖取水,建设城市第二水源保障饮水安全。白龙水厂设计日供水20万吨,一期建设10万吨/天。目前白龙水厂的各项建设工程正在有序推进,力争在2019年我们市城区用上白龙湖的优质水源,届时受嘉陵江上游影响造成停水的现象将不再存在,绿色广元将更宜居。

    【网友2】:我们经常在路上会遇到你已进入水源保护区之内的标牌,请问这些标牌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乔梁】:这些标牌主要是警示提醒作用。为做到水源保护区的警示提醒作用,我们的各水源保护区均需落实“四有”,即有界碑、有标示标牌、有警示牌、有隔离防护设施。其目的就是提醒我们每个人进入保护区后要遵守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注意规范自己的行为,杜绝对水源地造成安全隐患,达到更好的保护水源地的目的。比如说我们个人不能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垂钓、游泳等行为。

    【网友3】:我是苍溪县龙山镇的居民,请问作为乡镇我们的自来水安全是否有保障?

    【乔梁】:这位网友问的,也是我想要补充说明的,今天主要介绍了我们城市的水源安全。其实乡镇的水源安全和城市的要求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就是供水人口没有城市供水人口多。乡镇饮用水同样也划定了水源保护区、按照四有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有界碑、有标示标牌、有警示牌、有隔离防护设施),并且同样要按期开展水质监测,年度开展水源地安全评估,各水源地具有应急预案,并配备了专人管理。可以说水源安全保障一个步骤都没少,自来水管网出来的水水质都是安全的。涉及老百姓的民生问题我们始终是放在首位的。

    【主持人】:刚才,各位网友向乔总了解了水源地保护相关的知识,乔总为各位网友作了详细解答,感谢乔总,也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

    【乔梁】:好的,谢谢主持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各项工作,为保障全市饮用水源安全而不断努力。同时,也希望我们的广大市民参与到我们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中来,自觉抵制危害饮用水源的行为,共同构建城乡安全饮水体系。

    【主持人】:再次感谢乔总做客我们的演播室。也非常感谢在线网友们对我们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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