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人 | 向... | 写信时间 | 2024/1/19 14:55:28 |
联系地址 | 四川 | 联系电话 | ********** |
信件主题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信件内容 | 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建设项目的大小是否有规定,建设项目是否必须做环境影响评价,曾家山壁虎运动公园是否做环境影响评价,建在山体上的攀岩项目是否做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配套的停车场做没做环境评价,每个乡镇建设的停车场做没做环境评价,或者是不必要做。 | ||
回复内容 | 网友“向星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之规定。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的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未纳入《名录》的建设项目,不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经核,曾家山壁虎运动公园、攀岩均属于朝天区曾家山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内容,该项目已于2022年3月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另外,依据《名录》,仅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大型停车场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4年1月31日 | ||
回复时间 | 2024/1/19 14:5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