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2023年第二批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12-04 字体: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80号),按因素法下达我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591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反映情况的,请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839-310872


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区)

项目名称

总投资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

拟分配资金

备注

1

利州区

广元市利州区大气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350.57

175.29

175

2

利州区

广元市利州区工业燃气锅炉深度治理改造项目

231.98

115.99

115

3

朝天区

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2#水泥熟料生产线SCR脱硝技改项目

5664

1132.8

971

4

利州区

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600

1300

800

5

旺苍县

四川能投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

805

400

300

6

青川县

四川虹禾晶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窑炉烟气脱硝治理项目

650

350

250

7

经开区

广元经开区工业燃气窑炉低氮改造项目

2276.34

1130

980

2021年已安排中央资金150万元

合计

3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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