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利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05-21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521-2024527日(共5个工作日)。

话:0839-5572912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局C区一楼无差别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元市利州区泡石沟山洪沟治理工程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泡石沟(起于泡石村高速路桥下处,止于金山村上游)

广元市利州区利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川利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综合治理河长3.36km,其中在泡石沟左右岸新建5段堤防,长度1100.09m,拆除重建2段堤防长度739.07m,堤防加固1段右岸长度24.41,竹节堰底板加固,河道清淤疏浚833m,堤防沿线设穿堤管涵7处。

项目总投资1186.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89万,占总投资的4.21%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陆生生态: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表土的剥离与回填;枯水期施工;加强水土保持措施与土地复垦;制定生态恢复方案和植物物种选择标准;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做好临时施工占地的迹地恢复措施。水生生态:枯水季节施工;涉水施工采取土石方围堰施工;禁止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等进入水体。废气:使用商品混凝土、湿法作业、建筑材料等进行防尘遮挡覆盖、设置围挡及喷淋措施等;道路运输扬尘: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降速行驶;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燃油废气排放量小且场地较开阔、机动车定期检测尾气达标情况;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卫生设施收集处理;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禁止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进入水体。枯水季节施工。不得在河流中清洗机械和车辆。临河地段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中的废料及弃土应远离河道一侧,严禁临时堆方下河。噪声:采取低噪设备、进行施工公告、合理安排运输物料和施工时间、打围施工、加强各路段管理、协调施工车辆通行时间等;固体废物:施工产生开挖料、疏浚物中砂卵石用于堤后低洼处回填、粉土用于护坡植草不设置弃渣场。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渣场进行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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