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探101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7-18 分享:

双探101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双探101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双探101井钻井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姚家乡境内

4)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钻前工程和钻井工程,采用常规钻井工艺进行钻井。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2号质安环保部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10255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20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7761242549

E-mail:1018785920@qq.com

四、项目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所产生的各类废物需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并使其符合相关的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对工程临时堆土采取拦挡、覆盖等措施;钻前工程占地少,对生态环境产生轻微影响;完井后,对临时占地(如放喷池、临时性活动房等)按照原土地利用类型恢复其地表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量较少,钻井作业废水外运处置;生活污水用作农肥,影响小。钻井期间柴油机废气达标排放,测试燃烧时间短,对大气环境影响小。水基钻井岩屑和废水基泥浆资源化利用,对环境影响小。针对钻井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合理布局,对受噪声影响农户实施临时撤离等措施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类产业项目,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相关产业政策、法规、规范。工程选址与当地规划不冲突,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后果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井口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当地居民结合周边其他区域天然气开采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对居民的影响,结合本次评价,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时间

本次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然后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公众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就你关心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说明: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以电话、传真、E-mail的方式联系,联系有效期限自本公示发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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