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剑门蜀道三国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园“两路一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8-08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剑门蜀道三国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园“两路一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6601808

 地址:剑阁县环保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剑门蜀道三国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园“两路一桥”项目

 2、建设地点:剑阁县下寺镇大仓坝

 3、建设单位:四川省剑门关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为配合剑门蜀道三国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园(后简称文旅园)的开发与建设,拟新建产业园范围内的园区道路及文旅园中桥,并对文旅园中桥东侧的剑门大道进行适当加宽。园区道路起于绵广高速剑门关出口处50m,终于文旅园演艺中心,路线全长4.03km(其中A段次干路路线长度1.7km,路基宽度29m,双向四车道;B段支路路线长度2.33km,路基宽度为18m,双向两车道),公路等级为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40km/h;文旅园中桥长度为121.65m,起于文旅园规划道路次干路与支路的交叉点,终于与G108交接处,采取3×2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14.9m钢筋混凝土现浇板梁;剑门大道路线改造长度为1.294km,增设人行道、下穿车道及匝道,起于文旅园入口桥东侧与剑门大道交汇处,终于两河口中桥与G108交接处。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影响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剑阁县有关规定要求,切实作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护工作,具体防护措施有:

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每个施工段安排1名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的飞扬。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当风速大于3级、夏季晴好的天气应每隔2个小时洒水一次;

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分类集中堆放,堆放高度在2m以下,其周围设置封闭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4m,并用密目网或防尘布等其它遮挡材料进行覆盖;

③运载建筑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应严格实行施工渣土清运资质管理,凡从事施工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按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路线和规定时间运输,严格施工工地和消纳场保洁措施。需要排放施工渣土的工地出入口和消纳场地出入口,必须采取硬化措施并配置冲洗设施。进出施工现场和消纳场地的车辆应保护整洁,禁止车轮带泥上路。凡从事施工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要遮雨布遮盖或使用密闭运输车减少散落,否则,不得从事施工渣土运输业务;

④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和时间,尽量减小对周边居民影响;

⑤管理措施:各施工阶段应有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地表水防护措施

严格执行剑阁县建筑工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地形,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污染周围明渠环境;

施工期含有泥沙(浆)、水泥等物质的施工废水,应当经临时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对施工机械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沟渠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施工期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应远离明渠,避免各类废水或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明渠,对水体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结合工程沿线社会环境特点,施工人员临时驻地利用路线附近居民房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利用现有旱厕,沤肥处理后作农肥,降低污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影响;若确实需要建设施工临时住房,每个施工营地应设置生态型旱厕,这种厕所不需用水进行冲洗,产生的粪便打包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

(3)声环境影响防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的规定,本工程在施工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向剑阁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本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下寺镇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将批准的夜间作业公告公布于众。

除此之外,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和建议:

①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523-2011)中的规定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禁止夜间施工,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依据剑阁县的有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严格限制施工时间在22:00之前。

②噪声较大的机械应尽量布置在偏僻处,并采取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程。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安排在远离住宅区的一侧,在施工现场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硬质围挡。

③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有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该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混凝土搅拌机。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街道办联合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设立24小时值守热线,并设置专门的联络员,做好施工宣传工作,加强与沿线居民的沟通,根据居民意见及时改进管理措施,以保证沿线居民的生活质量。

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将建筑施工环境噪声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在施工工程招投标时,将降低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并在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实施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对人行道砖块、破损板等块状和颗粒废物,可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施工单位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交环卫部门处置。

施工现场内必须坚持日做日清,工完场清,严禁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拆除现场围档和临时设施,清除场内余留物料和垃圾。

工程内部不能利用的土方交与渣土办调节运到指定场地处理,从而避免弃土乱丢乱弃,造成水土流失。剥离的表土直接用于场地后期绿化回填,最大限度的利用了开挖土石方。

(5)生态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①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并缩短土石方的堆置时间,土石方运输要严格遵守作业制度,采用车况良好的斗车,避免过量装料,防止松散土石料的散落,减少水土流失。

②在道路的绿化过程中除考虑选择适合当地生存环境的树种外,在布局上还应考虑多种树种交错分布。提高道路沿线植物种类的多样性,增加抗病害旋力,并增强廊道自身的稳定性。另外树种的选择应经过严格检疫,防止引入病害。

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对路界以外的植被应不破坏或尽量减少破坏,道路两侧植被恢复还应适当考虑道路景观及环保作用(如降低噪声、防止空气污染等),使绿化、美化、环保有机结合为一体。

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各种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的恢复,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边复耕,使用荒地或其它闲散地时也应及时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防止土壤侵蚀。

二、营运期

1、环境空气影响控制措施

①本工程道路边植树绿化有利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日常管理,经常洒水减轻扬尘。

②交通阻塞时,道路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大,建议交管部门及时疏解控制车流量,以减少交通阻塞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地表水保护措施

本工程除建设道路工程外,同步建设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雨水沟渠同步实施。本工程区域道路产生的路面径流雨水可以有效排出,工程雨水的出路是可行的。工程建设方应协同政府市政建设管理部门加快区域市政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管道同步实施,能保证本工程建成后收集沿线的污水排放路径的可达性。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对敏感点进行隔声窗改造的措施进行治理,隔声效果在20dB(A),外加居民窗户隔声量(一般可达到15dB(A)左右),可以满足敏感点处噪声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室内噪声限值“昼间45dB(A),夜间37dB(A)”要求。项目建成后,对该敏感点跟踪监测,若室内噪声环境超标,则根据征求居民意见后,安装中空双层玻璃隔声窗降噪(降噪效果在25dB(A))。因此建议对该敏感点预留隔声窗。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行驶车辆洒落地面垃圾及道路清扫垃圾,经收集后,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转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由永久占地引起的。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约158933m2,主要是将原有农田、耕地和经济林地等转化为路基路面。因此,在工程建成后,各种拼块类型面积将发生一定变化,从而导致区域自然生态体系生产能力和稳定状况的发生相应改变,使本区域生态环境更趋于人工环境。

本项目占用土地对沿线土地利用格局及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植草护坡工作,减轻因本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生态景观影响。

综上分析,项目各类废物处置措施合理得当,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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