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
广环函〔2016〕69号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商请危险废物应急转移处置的函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我市于2016年7月8日查处一批违法收集转运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约18吨),因我市目前没有安全暂存点,加之近段时间连降暴雨,需立即转移处置。我局拟将该批危险废物(HW08,900-201-08,约18吨)应急转至绵阳市安县明航矿物油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号:川环危510724046)处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危险废物转移有关管理规定,现征求贵局意见,请速回复。
联系人:王淼
电 话:0839-3316308 传真:0839-331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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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