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探10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1-12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和相关文件的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委托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进行“双探10井钻井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双探10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双探10井钻井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北庙乡钟岭村1

4)建设情况简述:双探10井钻井工程拟在新建井场内部署勘探井一口,海拔高度约643m。该井采用ZJ80DBS钻机钻进,设计井深为7430m新建井场规格115m×55m,维修公路6.73km,改建公路0.74km,新建公路0.132km。井场采用清洁化操作,于井场前场外新建405m2清洁化操作平台,新建临时储存池500m3、固化填埋池2200m3、放喷坑1个等以及钻井临时房屋、钻井设备基础、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同时配备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以及修建清污分流系统、污水隔油池、垃圾坑和厕所等环保设施。钻井用水采用管线取水和罐车拉水。井口方圆500m内无学校、医院、油库、铁路等建筑物。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本项目钻前工程将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和固废污染:

本项目钻前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土石方开挖、堆放和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废水主要为土石方施工过程中遇雨产生的地表径流、砂石骨料加工、混凝土搅拌等产生的废水及机械设备冲洗维护时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本项目钻井工程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污染:

本工程钻井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柴油机废气、测试放喷废气和事故放喷废气;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地表雨水径流以及生活污水等;噪声主要为钻井机械连续噪声、施工作业和施工车辆间歇噪声等;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钻井岩屑、钻井泥浆、废油、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材料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本项目钻前工程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应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做好扬尘防护工作;运输易撒漏物质的车辆必须改密闭式运输;装运废料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超载,限制车速。

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废水治理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纳入居民的厕所等污水系统最终用于农灌,不外排。

固废治理措施:土石方挖填量(道路和井场)基本能自行平衡;施工人员主要为附近人员,无集中的生活垃圾产生,主要依托周边农户的旱厕,收集后用作农家肥。

2、本项目钻井工程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柴油机发电机设备均为成套产品,有自备的处理设施和排气筒等,污染物排放浓度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放喷废气经点燃将剧毒硫化氢转化为SO2,修建放喷坑挡火墙减低辐射影响。

废水治理措施:钻井废水大部分经预处理后循环利用,部分收集由罐车运至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污水隔油池处理后用作农灌。

噪声治理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震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柴油机、发电机)加装减震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对周边超标区域的居民进行友好协商或进行临时搬迁,得到居民的谅解,防止产生环境纠纷。

固废治理措施:钻井岩屑和泥浆经固化后就地填埋;废油配备废油回收桶,并采取防渗防雨措施,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在生活垃圾桶中,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类产业项目,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相关产业政策、法规、规范。工程选址符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后果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双探10井钻井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拟建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该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是通过何种途径了解本项目的;公众对于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的认识;公众在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后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要求与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时间

本次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然后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公众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就你关心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欲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有宝贵意见和建议可从即日起十天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2号质安环保部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10255

邮编:640041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420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7711014252

Email659317770@qq.com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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