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来源:利州区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1-11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11-2019117日(共5个工作日)。

话:0839-55729125572913

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区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青岩村7

四川莅欣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有:租赁厂房一栋1800平方米,原公司老办公楼1栋。对租赁厂房进行改造成密闭生产车间(内设粉碎机、滚筒筛、热风炉、烘干筒、制粒机)及配套及相应环保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工程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6.25%

施工期::①大气: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洒水、文明作业等综合防尘措施后,可最大程度降低其对环境产生的影响。②地表水: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③声环境:本项目施工阶段采取本环评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可实现场界噪声达标排放。由于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暂的,采取合理的施工组织方式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④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在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后,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得当,去向明确,可实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营运期:①大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屋顶专门的烟囱外排;热风炉拟采用布袋除尘器对烘干废气进行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按规范建设排气筒监测孔和监测平台)外排;生产工艺中的破碎粉尘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115m排气筒排放。在本项目各类废气经过环保治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②地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③声环境: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通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昼间能够达标,不会造成噪声扰民。④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其处置措施体现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治理原则,运营期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生产厂房易燃物品贮存区须确保通风良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必要的防火防爆与降温技术措施、按安全部门要求预留必要的安全间距,远离火种和热源。(2)生产车间和易燃物品贮存区禁止明火进入,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与工具,其照明、通风、空调、报警设施及相关用电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装置。(3)按规范使用各类电器设备,避免漏电、短路、过流、过载、过热等而造成的绝缘失效或线路着火,定期检查厂房内的电源、线路,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4)禁止在生产车间和原料库、成品库等存放处有明火、吸烟、焊接等,厂区内生产车间及仓库应在显眼位置设置禁火标识。(5)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控制,保证劳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6)在较低处设置20m3的事故池,作为消防废水收集池,平时处于空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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