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2-14 分享:

广环标函20193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你单位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广元市昭化区、剑阁县境内)及广元市、剑阁县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经我局确认,此项目执行以下环保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一)地表水:项目涉及四川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内河流及其支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Ⅱ类标准,其余执行Ⅲ类标准。

(二)大气环境:项目涉及四川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剑阁西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一级标准,其余区域执行二级标准

(三)声环境:公路两侧红线外35米以内区域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类标准。

(四)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废水:排入Ⅲ类水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 Ⅱ类水域禁排

(二)废气:项目涉及四川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剑阁西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一级标准,其余区域执行二级标准

(三)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三、生态环境

(一)生态环境质量以不减少区域内濒危珍稀动植物和不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为标准

(二)水土流失以不改变土壤侵蚀类型为标准。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9118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