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220kV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12日-2019年4月18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3310879
地址: 核与辐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220kV变电站项目 |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 |
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220kV变电站位于广元市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变电站采用户外AIS布置方式。主要建设内容为:①主变终期6×109.2MVA+2×40MVA,本期6×109.2MVA+2×40MVA;②220kV出线:终期2回,本期2回;③10kV出线:终期20回,本期20回;④10kV电容器组:终期6×25200kvar,本期6×25200kvar。 |
施工期: ①噪声:加强施工噪声管理、明确施工时段在夜间禁止施工的情况下。②废水:生活污水利用居民现有的卫生设施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③大气:对开挖面采取及时洒水等降尘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水土保持: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时间较短,随着工程施工的结束相应环境影响也随之消失。 营运期: ①废水、固废:本项目在运行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拟建一体化地埋式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回用,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变电站事故排油经排油管进入事故油池,油回收利用,少量废油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回收,不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本项目设置两组蓄电池,独立安装在蓄电池室中。项目蓄电池只要在事故状态下临时紧急使用。根据以往变电站运行经验,蓄电池组每5年更换一次,由更换厂家直接回收妥善处理,对环境无影响。 ②噪声:本项目变电站主要噪声源为8台主变压器,220kV变电站在选用噪声水平低于70dB(A)的变压器后,能有效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分析评价,在站界处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变电站运行期无需另行采取其它噪声防护措施。 ③电磁环境:本项目变电站的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采用逆相序排列。采用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满足评价标准要求,其措施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