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6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6-24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水磨大理石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24-2019628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30号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水磨大理石矿开采加工项目

旺苍县桥板村6

旺苍县隆丰石材有限公司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旺苍县桥板村6组,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C510800201027130083336号,矿区面积0.2768平方公里,由7个拐点坐标圈定,露天开采(标高:1755米至1550米),年开采大理石荒料2m3。新建矿区道路2000米,新建厂房及办公用房2400 m2,新建蓄水池1个,沉淀池3个,新购绳锯2台,大型挖机2台、50t叉车2台,大型空压机2台,桥式锯石机10台,建成年产2万立方大理石开采平台及年产10万㎡板材加工生产线。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1万元。

1、废气项目矿区采剥前洒水增湿,用雾炮机喷雾降尘;钻机自带降尘系统;装卸前进行洒水增加矿石湿度;加工厂采用湿法切割工艺;配备洒水车和保洁员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和清洁;在弃土场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防风抑尘网覆盖,及时的绿化。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采区的初期雨水,弃土场的淋溶水、采区冷却水、加工厂喷淋水等,主要污染物为SS,以及员工生活污水。在采区、弃土场等构筑物周围设置截排水沟,废水经截排水沟流至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区的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加工厂废水经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林灌,不外排。

3噪声:项目投产后,矿区及加工厂的场界噪声采取措施降噪后,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即昼间60 dB(A)标准值;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废: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石料、沉淀池泥沙、废机油、废锯绳、加工厂边角料、生活垃圾。废石料和加工厂边角料运往黄洋石材工业园区业主自有碎石厂生产碎石;沉淀池泥沙干化后外卖;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然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锯绳收集后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计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地下水:针对地下水,应对采场进行及时的复垦绿化工作,减少因矿山作业造成的水 力联系阻隔作用,加强项目的施工管理,减少植被的破坏;对沉淀池和污水管道和加工厂要做好防渗措施,减少对地下水的影响。

6、风险: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柴油、炸药属于危险化学品,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可能产生风险事故有地质灾害风险、 爆破安全风险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职工培训并定期演练,加强并完善应急物质储备。

7、生态:本项目矿区复垦有林地29.61hm2,荒地0.17 hm2,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共复垦13次。采用合适的护坡、挡土等措施,边坡稳定性能够得到保障,可防治塌陷、滑坡,泥石流等事故的发生。对于矿区的采场、堆场等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执行,落实各堆场雨污系统,及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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