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7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7-15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15-201971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30号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元市利州区何家坪石材厂饰面用灰岩矿项目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高坡村九组境内

广元市利州区何家坪石材厂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矿区面积0.0396km2,矿山开采规模0.5×104m3/a,设计开采标高1175-1100m,矿山采用露天开采,设计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的采矿方法矿山服务年限9年。项目投资380.47万元

(1)生态:本项目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在露天采场开挖进而引起的植被、景观、对生态功能的影响。随着运营期后期采场稳定边台阶和服务期满采场和废渣场的植被恢复,项目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将得到缓慢恢复。生态整治:对退役后的采矿区、废渣场、矿区道路等进行全面复垦、矿山次生地质区土地全面治理。

(2)废气: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为两个区域,开采区和废渣场。对于开采区,在开采作业面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降尘,同时钻孔、切割采取湿法作业和喷雾降尘,运输采取洒水、限速、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粉尘影响;对于废渣场采取喷雾洒水降尘,并进行压实和遮挡降低粉尘影响。

(3)废水:项目生产用水不形成径流,不产生废水;露天开采区初期雨水通过在采场上方设置截洪沟导排采场外雨水,同时在采场内部地势低的一侧通过排水沟收集雨水,通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废渣场淋溶水通过在废渣场上方设置截水沟,防止外围雨水汇入,同时在废渣场下方地势低洼处设置排水沟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绿化、洒水降尘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周边农田、林地施肥。

(4)噪声: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同时采取设置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增加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管理以及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等措施。

(5)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剥离表土就近堆放于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矿区土地复垦;产生的剥离废石堆存于废渣场,并配设截水沟和挡石墙等设施;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至水磨乡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废机油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回收合同,进行回收处理。

2

年产50万头优质生猪种养循环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广元市昭化区白果乡山溪村、金牛村

广元新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昭化区山溪村、金牛村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占地约400亩,拟建设1座存栏1500头祖代母猪场、4座存栏3000头父母代母猪场、1座存栏150头公猪场、1座种猪培育场办公楼、宿舍楼、配电房、饲料间、粪肥处理区、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事故应急池等。年出栏35万头商品仔猪和2万头育肥猪。项目总投资3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7万元

(一)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猪舍恶臭、粪便暂存间和粪污处理区臭气及厨房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恶臭经收集后采用生物过滤除臭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在恶臭产生区域喷洒除臭剂、植树等手段进行减免与防护

(二)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养殖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废水量为107503.5 m3/a,其中养殖废水产生量为97575.5m3/a生活水产生量为9928 m3/a。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固液分离+气浮+厌氧UASB+曝气+沉淀+两级AO+沉淀+生物氧化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后用于农灌。

(三)噪声: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泵、风机等采取减振、厂房隔声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采用干清粪产生的猪只粪便、病死猪妊娠胎盘医疗垃圾(注射器、针头等)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脱硫剂、淘汰猪和生活垃圾。猪粪、污水处理站污泥运输至厂区粪肥区进行堆肥处理,得到有机肥;病死猪和妊娠胎盘交由广元市昭化区明觉镇云峰村广元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废脱硫剂厂家回收利用再生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淘汰猪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其他部门意见: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出具了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2018-510811-03-03-270772]FGQB-0077);农业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白果乡人民政府对该项目出具了选址意见书,同意项目选址。

3

广元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

大巴口工业园广元海螺水泥厂现有厂区内

广元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元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依托广元海螺水泥厂厂区进行广元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的建设,其中协同处置流程由准入评估、接收与分析、贮存、预处理、废物输送投加、窑内烧成处置等组成。项目建成后可处置固废7t/a。项目总投资6755.64万元,环保投资345万元,占总投资的5.1%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各类冲洗水、实验室废水、渗滤液等,经收集后直接喷入水泥窑进行焚烧处置。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经收集管网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回用至厂区生产。

项目单独设置事故水池,依托厂区原有生产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等。

2、废气

污泥产生的恶臭气体H2SNH3。本项目在1号、2号车间分别设置环境集烟系统一套,保持固废车间处于微负压状态,集烟废气分别进入水泥窑头篦冷机燃烧。另外,车间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一套(净化效率≥90%),处理停窑期间废气,净化后的废气经各自排气筒(15m)排放。

水泥窑焚烧固废废气通过高温焚烧、碱性环境、SNCR脱硝系统、现有高效玻纤袋除尘器除尘后、余热发电锅炉及生料磨等降温措施后经90m烟囱高空排放。HClHFHg、二噁英、TOCTl+Cd+Pb+AsBe+Cr+Sn+Sb+Cu+Co+Mn+Ni+V等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相关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设备相对于水泥厂而言,数量少、源强小。主要产噪设备包括:破碎、搅拌、各类风机、泵类等。本工程采取了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如选取低噪声设备、设置车间隔声、基础减振、高噪声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治理措施。在采取有效噪声治理措施下,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污泥、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等,截留粉尘可重新投入水泥窑高温段;污泥、可燃烧废包装物等可投入水泥窑高温焚烧,废铁桶清洗后重复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各厂房地面、废水收集池等均须采取防渗措施,避免废液、废水进入地下水和土壤。

4

青川县木鱼镇乔庄河防洪治理工程

青川县木鱼镇木鱼村1345

青川县水利局

青川县水利局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防洪治理工程属于带状工程,建设地点横跨青川县木鱼镇木鱼村1345队,工程综合治理河长为2582.80 m其中工程新建堤防总长1572.56m,全部为右岸堤防河道清淤2582.80 m,起点为岩湾里木耳基地大棚处,终点为木鱼大桥。

1社会环境影响:本工程属于社会公益事业范畴,防洪工程的实施,可以提高木鱼村金厂河河段抵御洪水的能力,防止或减少洪涝灾害的损失,同时起到保护饮用水源地的作用,又对周边的生态环境、自然环境改善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降低对社会环境的不利影响,要求工程选线时尽可能少征地,施工期采取严格的水源保护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保证施工期不会对水源的水质造成大的影响。做好严格的施工安排和计划,将施工期噪声、扬尘等对社会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2生态:本项目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对木鱼镇饮用水源地的影响和位于广元白龙湖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对风景区的影响,以及因占地和河道清淤对植被、景观和生态功能的影响。本工程不可避免的会在施工期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些影响是短暂的、轻微的和有限的,在采取各种相关的保护措施后,施工期和运营期总体上对区域的生态影响是可接受的,并且河堤建成后会对保护水源地和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废气:废气影响体现在施工期的施工扬尘、运输起尘和施工设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要求施工单位选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以减少粉尘产生量,并在土石方开挖应进行适当加湿处理,在运输过程中采取良好的密封状态,对运输车辆安装尾气净化器,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避免施工车辆进入城区。

4、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先经初级沉淀后,再进入次级沉淀池再次沉淀后可去除大部分SS。废水经处理回用不外排,沉淀物主要是泥沙,应定期清运至渣场,后期用于渣场表明处理。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预处理池,再定期将生活污水送往乔庄镇污水处理厂系统,不排入雁门河。

5、噪声:噪声影响体现在施工期的设备噪声和车辆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要求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对产噪设备采取消声防振措施,并对机械维护保养;同时高噪声设备应避免靠近河直对邻近居民点。此外,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因工程要求必须在夜间和中午施工的,须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

6、固体废物:本工程开挖弃土可用于厂房等建筑回填,工程不设置永久渣场。施工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废渣、废料要按规定或设计堆放在制定地点,并做好苫盖及掩埋处理。

5

青川县板桥乡乔庄河瓦场坝段防洪治理工程

青川县板桥乡瓦场坝、骑马乡场镇、石元村

本防洪治理工程属于带状工程,骑马乡场镇段横跨骑马乡新民村1社和2社、板桥乡瓦场坝段及位于瓦场坝浮寨村附近、石元村段位于石元村居委会附近。工程综合治理长度总长为4363.20m其中工程新建堤防总长2985.07m。清淤总长4363.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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