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1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11-19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剑阁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119-20191125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30号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剑阁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剑阁县普安镇建坪村

剑阁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管理及规划要求,剑阁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剑阁县普安镇剑坪村建设剑阁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采用微波消毒集中处理技术,日处理医疗废物3t/d。项目占地2441平米,新建医疗废物处置车间1栋,综合办公室1栋,以及附属设施等主要建筑物。

1、废水

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膜生物反应器+消毒”工艺,处理规模5m3/d。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后回用于消毒清洗,不外排。

2、废气

微波消毒处理过程和冷库贮藏过程中,会产生含有病原微生物、NH3H2S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废气。采对微波设备进料口、破碎单元、微波消毒单元、冷藏库负压设计,将微波消毒尾气、冷藏库废气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废气处理系统采用“高效过滤器+碱液喷淋洗涤塔+UV光氧催化净化+活性炭吸附”相结合的工艺,处理后尾气经一根15m排气筒外排;少量未收集医废处置车间废气通过加强通排风的方式外排。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置、基座固定、增加软性垫层减振、墙体隔声、绿化吸声等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满足场界达标的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满足场界达标要求,其项目厂界200m范围无居民居住,项目运营期间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造成影响。

4、固废

医疗废物消毒处理废渣装袋后利用汽车运输,现阶段送至广元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后期待剑阁县新的生活垃圾处置中心建成后送至剑阁县新的生活垃圾处置中心填埋或焚烧处置,不在厂区储存废滤芯、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厂内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收集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严格执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措施通过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能够杜绝项目废水排放污染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环境影响。

6、环境风险:本项目建成后,只要不断加强环境管理和生产安全,对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危险物品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可以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可将危害降到最低程度,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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