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调研广元《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12-03 分享:

为进一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全省的贯彻落实,11月28日至29日,由省生态环境厅李银昌副厅长为组长,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环境规划院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调研组对广元市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调研。市委副书记、市长邹自景,市委常委、副市长甄文涛,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参加调研。

李厅长一行现场查看了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正在实施的青川县石坝乡、马公乡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指导,现场调研结束后,召开了广元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汇报会。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汇报了近年来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分别汇报了农用地分类划定和建设用地管理情况,市政府副市长甄文涛作了表态发言。一是将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在全市形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合力;三是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收到实效;四是按要求认真抓好此次调研各项意见的落实。

最后,李银昌副厅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增强法治意识。《土壤污染防治法》是土壤环境管理的法律依据,土壤污染必须依法依规治理。二是要认真学习《土壤污染防治法》,厘清各部门法定职责,深入开展法律“四进”活动,在全市全面形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合理。三是强化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土壤是民生之源、生存之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在抓好预防的基础上,开展污染控制和治理。当前,要扎实做好农用地详查成果的应用,全面分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要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要抓好土壤治理修复项目的实施,并且把生态效益放在项目效益的第一位,同时做好生态效益与政治、社会效益的结合、当前效益与长远效益的结合、工程措施与治理技术的结合,确保土壤治理修复项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


?

?


?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