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1-15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至曾家山旅游扶贫公路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月15-20201月20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至曾家山旅游扶贫公路工程(重新报批)

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至曾家山镇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本次对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至曾家山旅游扶贫公路工程线路进行优化调整,并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进行优化路线全长变更为22.385km,线路横向位移超出200m的总长度为3.293km,桥梁由原环评大中桥2000m/14座,小桥380m/2座变更为3709.3m/22座,其中特大桥1219 m/1座,大桥1608.59m/9座,中桥881.66m/12座,无小桥;全线敏感点中13处与原环评一致,但距离、规模有所变化,新增孙家坪、老牛坝和平溪乡小学3噪声居民点。另外,原环评阶段本项目全线设计穿越中子镇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676m,目前穿越二级保护区730m穿越保护区情况详见表2);全线弃渣场由4个变更为13个,弃渣量由61m3增大至155.87m3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机械设备尽量集中维修和冲洗,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道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潜溪河特大桥选择在枯水期施工,同时尽可能地减少基础的涉水施工,涉水施工在围堰中进行,施工废水(包括钻孔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中子镇和平溪乡处施工场地均租用当地房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卫生设施收集处置,不直接排入项目旁边的沟渠以及潜溪河,施工场地生活污通过修建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耕地施肥。

运营期:营运期废水主要来自于降雨时产生的路面径流,通过加强管理和采取积极的植被的控制措施,可有效改善径流水质,保护沿线地表水体。此外,建议相关部门制订有毒有害物质外泄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避免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地面水体而造成污染事件。另外,位于保护饮用水水源,在潜溪河特大桥桥梁两侧设置连续的防撞护栏,设置标识标牌,桥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收集系统末端设置事故池。

2、施工大气污染源环保措施:

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路面施工阶段产生的沥青烟以及少量的燃油废气。沥青搅拌过程中采用符合要求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针对沥青烟气进行治理(沥青烟气采用集气罩+燃烧的方式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对于灰土拌合站,采用设备自带除尘器除尘后达标排放;对于碎石加工厂,定期采取洒水降尘的方式治理;对于钢筋混凝土加工厂,采取密闭钢棚作业,同时加强通风换气的措施处置。

3、声环境

施工期:设置围挡,把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降到可接受范围内。

营运期:通过道路绿化、设置限速禁鸣、设置隔声窗以及预留环保投资费用等措施处置。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拟定的弃渣场;工程废料回收利用或作销售处理,无法利用的运至拟定的弃渣场;废泥浆及钻渣在泥浆池底部沉淀下来,人工将钻渣清除,经晾干后由渣车转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泥浆存放在泥浆池内,钻孔完毕后往泥浆池内添加砂土,待其自然干化后填平。

营运期: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圾填埋场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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