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环办函〔2020〕17号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广委办函〔2020〕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当前的严峻形势,提高思想警觉(责任部门: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当前我市疫情总体呈现发展态势,处于从主要阻断由一个疫区病例输入转为阻断全国多地输入病例传播的阶段,从主要以阻断外省输入为重点转为阻断市外输入与防范室内传播并重的阶段,从全市实施统一防控策略转为分县区分轻重分类实施防控策略的阶段。随着春节后人员返岗、企业复产复工、学生返校等,流动人员集聚增加,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全局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工作,要务必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坚决杜绝侥幸心理、麻痹思想,毫不松懈地抓好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责任部门: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支部和党员要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统一调度,在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抓好防控工作落实,确保令行禁止。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少发文件、发短文件,优化工作作风,对安排的工作不推诿扯皮,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进一步强化分区分类管理,做好严防死守
(一)全面实行办公楼封闭式管理(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实施“减少输入、阻断传播”防控策略,对局办公楼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口,所有人员一律接受体温检测,非本单位职工进入须进行实名登记,做好体温监测和人员出入相关记录。
(二)严密排查管控重点人员(责任部门:农村科、人事科)
开展人员排查“回头看”,对我局前期与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人员有接触(直接、间接)的职工进行跟踪观测,对职工身体状况每日进行动态摸排,督促外地返回广元主城区职工到社区报告并接受检查和做好隔离,建立跟踪观测、动态摸排和隔离观察信息表。有房屋出租的职工要全面掌握承租人的信息,全面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防控(责任部门:人事科、各支部)
要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共产党员志愿服务队配合做好市城区疫情防控工作。对我局志愿服务对驻守的小区要开展新一轮全覆盖精准排查,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四、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责任部门:行审科、综合环境管理科、水生态环境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工地有序复工复产,在企业项目环评审批、监察执法等方面,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对存在的违规行为重点以整改为主,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进入厂区、工地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定点收治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和相关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继续做好做好疫情应对期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等各项监测工作,适时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为有效应对疫情做好技术支撑。
五、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责任部门:市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规定和要求,宣传生态环境系统在防疫一线中的先进典型,宣传疫情防控预防知识和防控措施,引导职工科学应对疫情。同时,加强疫情信息管控,防止以讹传讹、引发社会恐慌,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确保大局稳定。
六、进一步聚焦全年目标,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工作(责任部门: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是重中之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坚持信心不减、目标不变,做好应对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和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一是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抓好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重点抓好长江经济带和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相关工作。三是切实抓好大气、水、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制定有力有效措施,弥补工作中的不足,统筹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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