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环办函〔2020〕18号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函》(川环办函〔2020〕24号),为继续推进2020年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市对省定113个村整治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确定了各县区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附件1),同时制定了《广元市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附件2)。现印送给你们,请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1.2020年各县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
2.广元市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11日
附件1
2020年各县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
县(区)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分解 (个村) |
综合整治目标 |
|||
生活污水处理率(%)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 |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利州区 |
11 |
≥60% |
≥70% |
≥70% |
≥90% |
朝天区 |
13 |
≥60% |
≥70% |
≥70% |
≥90% |
昭化区 |
13 |
≥60% |
≥70% |
≥70% |
≥90% |
苍溪县 |
30 |
≥60% |
≥70% |
≥70% |
≥90% |
旺苍县 |
11 |
≥60% |
≥70% |
≥70% |
≥90% |
青川县 |
11 |
≥60% |
≥70% |
≥70% |
≥90% |
剑阁县 |
24 |
≥60% |
≥70% |
≥70% |
≥90% |
备注:到2020年底,实施整治的村庄,四项指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视为完成。
附件2
广元市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下达“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6〕10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摸清基本状况。摸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情况、当前污染和治理的重点难点及今后的风险隐患、整治需求,合理分解目标,谋划包装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入中央、省项目储备库。
(二)突出整治重点。在统筹考虑农村污水、垃圾、厕所革命等因素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择优选择对人口密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敏感区周边及重点流域等所在村庄进行治理。
(三)统筹安排资金。各县区要结合水污染治理和“水十条”目标任务、“千村示范工程”建设任务以及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加强上下级、部门间联动,统筹涉农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投入效益,集中解决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目标任务
在2016-2019年累计完成429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到2020年底,再完成113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20年完成的整治村庄不得与2016~2019年已实施整治的村庄重复)。实施整治的行政村,四项指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即: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开展治理的行政村全面达到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标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农村环境管理保护机制与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延伸至乡(镇),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高,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工作安排
(一)2020年3月底前。各县区根据下达的具体任务量,分解任务落实村庄名单,针对四项指标不达标的问题编制实施方案。
(二)2020年4月底前。各县区根据实施方案,督促实施单位按要求全面开工。
(三)2020年5月至10月。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2020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以县为单位报送四项指标完成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乡镇政府实施,财政、生态环境、发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水利、林业等多部门协同,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的工作机制,认真制定并逐步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各项制度。镇村建立完善村庄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长效管护制度,制订并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深化村民自治,畅通民主渠道,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县级政府在机构、人员和经费给予支持,创新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模式,加强农村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科技支撑。整合各方力量,加大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投入,开发和引进低成本、操作简单、高效实用的新技术,建立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以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为主体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
(四)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