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环办函〔2020〕26号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助力企业
复工复产的通知
旺苍、青川生态环境局:
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川环疫〔2020〕11号)要求,现将就疫情防控期间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的所有事项,均可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通过邮递的方式直接提交至四川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厅窗口。
二、危险废物延期贮存、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经营许可的企业,省生态环境厅通过视频会等方式开展技术审查,视情况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审和复审,审批结果直接邮寄申报单位。
三、广元天森煤化有限公司,在原经营许可内容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原则上可继续开展经营活动。请旺苍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及时将生产经营情况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报送县、市、省三级生态环境部门。疫情解除后,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按照《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办理。
四、请你们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处置、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要依法查处(联系人及电话:苏海涛,3310723)。
附件:相关办理流程
2020年3月4日
附件
相关办理流程
一、资料申报
申办固体废物行政许可的单位可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按照提示申报并上传有关材料,或将纸质申请材料(具体详见四川政务服务网相关办事指南)通过邮寄的方式直接提交至四川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厅窗口,完成事项申报。
四川政务服务网账号申请与登录:手机下载“天府通办”APP,选择“法人登录”,完成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凭注册账号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tp://www.sczwfw.gov.cn), 选择所需办理事项,完成有关事项的在线申报或办理。
联系人:邹同瑶 028-86912860, 15881306331。
二、视频审核
首次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废物延期贮存、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经营许可事项受理后,由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视频审查。
联系人:黄旖 028-89994249,15928749339.
三、事项办结
在有关事项办理完结后,我厅将办结件送省政务中心窗口后,统一邮寄至有关申报单位。
联系人:李清毅 028-80589060,13551272057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在邮寄的申报材料中提供企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办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同时,为方便我厅寄送办结件,请提供申报单位的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四川政务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草市街2号6楼29或30窗口。
收件人:邹同瑶,028-86912860, 1588 1306331.
邮编:610000
请申报单位及时与政务中心收件人联系,密切关注邮寄材料的寄送信息,确保寄送到位。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