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环境生态补偿和河长制河流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3-05 分享:


广环202027

广元市生态环境

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环境生态补偿

河长制河流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

为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市级河长制河流监测工作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长制河流监测工作

(一)任务分工。24条市级河长制河流纳入市级河长制河流水质监测工作,根据各河流布设的监测断面,由监测断面所在县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监测工作并报送结果。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监测时间。全年开展三次监测工作,分别在4月、8月、12月由各责任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别组织一次监测工作。具体监测时间由监测机构根据工作自行安排。

(三)监测指标及评价。水质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前23项(总氮除外):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铅、锌、镉、砷、汞、硒、六价铬、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共计23项。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规定,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1项指标评价。

二、生态补偿监测

(一)任务分工。为贯彻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府办函2018〕109号),根据布设的各生态补偿断面,由监测断面上下游县区生态环境局共同组织开展监测工作并报送结果。监测结果纳入年底市级生态补偿核算。原金银渡三江流域”生态补偿断面转为市级生态补偿断面,由剑阁县、苍溪县共同组织开展监测工作。原高家坝“三江流域”生态补偿断面因省级“三江流域”生态补偿不再执行,停止生态补偿工作。

(二)监测时间。每月监测一次。生态补偿断面和国省控断面、长江经济带等断面重复的,其监测组织工作执行省级相关要求。监测数据由承担监测工作的县区生态环境局定期上报。

(三)监测指标及评价。各生态补偿监测断面监测指标及结果评价执行国省控断面、长江经济带断面监测要求。

三、质量控制

水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

四、其余事项

河长制监测断面、生态补偿监测断面涉及与国省控、长江经济带等断面重复的,按照省级相应要求组织开展监测工作,不再单独开展监测工作,做好监测成果运用和报送工作。河长制监测报告每季度最后一月15日前上报,生态补偿监测报告每月25日前上报。监测工作中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做好技术支持、指导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梁刚,0839-3310877(兼传真)。

电子邮箱:645086615@qq.com。

附件:1. 广元市市级河长河流水质监测断面信息表

2.广元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跨界断面信息表

广元市生态环境

202035


1

广元市市级河长河流水质监测断面信息表

河流序号

河流名称

涉及县区

跨界地区

断面所在地

断面名称

断面所在位置

东经,北纬(°//″)

断面属性

责任单位

1

嘉陵江

朝天区、利州区、昭化区、剑阁县、苍溪县

广元市

朝天区

八庙沟

国控断面(入川)

执行省级监测工作。

利州区

上石盘

国控断面

执行省级监测工作。

苍溪县

沙溪

国控断面(出境)

执行省级监测工作。

2

白龙江

青川县、利州区、经开区、昭化区

广元市

青川县

姚渡

国控断面(入川)

执行省级监测工作。

利州区

白龙湖坝前

省控

执行省级监测工作。

昭化区

苴国村

国控断面(入河)

执行省级监测工作。

3

南河

朝天区、利州区、昭化区、

广元市

利州区

安家湾

省控

执行省级监测工作。

利州区

南渡

国控断面(入河)

执行省级监测工作。

4

双河

朝天区、旺苍县、利州区

旺苍县-利州区

旺苍县

河西小学

燕子乡河西村四组

106°06′15″,

32°22′35″

2019年河长制断面

旺苍县环保局

利州区-南河

利州区

张坝社区

荣山镇张坝社区

105°58′41.41",

32°23′16.74

2019年河长制断面

利州区环保局

5

西北河

朝天区、利州区、经开区

朝天区-利州区

朝天区

西北河出境断面

西北乡关口村双界牌处

105°45′56″,

32°29′18″

2019年河长制断面

朝天区环保局

利州区-嘉陵江

利州区

西北河群心村(西南商混)

西北河群心村(西南商混)

105°46′28.08",

32°26′6.23"

2019年河长制断面

利州区环保局

6

平溪河

青川县、利州区

青川县-利州区

青川县

三堆镇三小沟里

三堆镇小沟里

105°31′47.30",

32°29′30.53"

2019年河长制断面

青川县环保局

利州区-白龙江

利州区

三堆镇821厂

三堆镇821厂区

105°36′17.68",

32°29′46.67"

2019年河长制断面

利州区环保局

7

苍溪河

青川县、利州区

青川县-利州区

青川县

茶坝乡新石村小河口

茶坝乡新石村小河口

105°25′23.19",

32°28′16.02"

2019年河长制断面

青川县环保局

利州区-白龙江

利州区

宝轮镇苍溪村

宝轮镇苍溪村

105°37′52.86",

32°26′58.21"

2019年河长制断面

利州区环保局

8

清江河

青川县、剑阁县、利州区

青川县-剑阁县

青川县

建峰乡建峰村

建峰乡建峰村

105°23'16.58",

32°16'07.19"

2019年河长制断面

青川县环保局

剑阁县-利州区

剑阁县

石羊村

下寺镇清江社区

105°33′43.7″,

32°18′41.5″

2019年河长制断面

剑阁县环保局

利州区-白龙江

利州区

清江河出口

清江河出口

105°39′1.50",

32°22′48.14"

2019年河长制断面

利州区环保局

9

大窑沟河

利州区、青川县、剑阁县

青川县-利州区

青川县

白家乡马村李家湾跃进大田

白家乡马村李家湾跃进大田

105°29′14.93",

32°21′40.05"

2019年河长制断面

青川县环保局

剑阁县-清江河

剑阁县

窑沟社区

窑沟社区铁路桥上游100米处

105°31′24.8″,

32°18′28.1″

2019年河长制断面

剑阁县环保局

10

射箭河

利州区、昭化区

利州区-昭化区

利州区

庙坪村与三好村交界处

庙坪村与三好村交界处

105°48′23.79",

32°19′8.10"

2019年河长制断面

利州区环保局

昭化区-嘉陵江

昭化区

射箭河

昭化区射箭乡京元村

105°44′34″,

32°17′55″

2019年河长制断面

昭化区环保局

11

毛家沟

剑阁县、昭化区

剑阁县、昭化区

昭化区

朝阳大桥

昭化区朝阳乡南马村

105°41′42″,

32°17′25″

2019年河长制断面

昭化区环保局

12

沙坝河

昭化区、剑阁县

昭化区、剑阁县

剑阁县

天子墓

张王乡嘉陵村5组

105°41′29″,

32°11′14″

2019年河长制断面

剑阁县环保局

13

张家沟

苍溪县、昭化区

苍溪县-昭化区

苍溪县

跳登子

永宁镇桃花村六组

105°51′54″,

32°01′03″

2019年河长制断面

苍溪县环保局

昭化区-嘉陵江

昭化区

张家沟

昭化区张家乡洞坪村

105°48′4″,

32°1′2

2019年河长制断面

昭化区环保局

14

巩河

剑阁县、昭化区

剑阁县、昭化区

昭化区

巩河

昭化区青牛乡白牛村

105°42′7",

31°54′56"

2019年河长制断面

昭化区环保局

15

白桥河

剑阁县、苍溪县

剑阁县、苍溪县

苍溪县

李家咀

白桥镇马桑社区杆柏村九组

105°52′08″,

31°48′18″

2019年河长制断面

苍溪县环保局

16

白溪浩

剑阁县、苍溪县

剑阁县-南充市

剑阁县

小碧山

涂山乡苏维村10组

105°40′57″,

31°39′10″

2019年河长制断面

剑阁县环保局

17

东河

旺苍县、苍溪县

旺苍县-苍溪县

旺苍县

喻家咀

张华镇宋水村

106°11′32″,

32°8′19″

长江经济带断面

执行省级监测工作。

苍溪县-阆中市

苍溪县

文成镇

国控断面(入河)

执行省级监测工作。

18

柳溪河

苍溪县、旺苍县

苍溪县、旺苍县

旺苍县

跳墩子

张华镇

106°1234.17″,

32°836.68

2019年河长制断面

旺苍县环保局

19

插江

旺苍县 、苍溪县、昭化区

昭化区-苍溪县

昭化区

卫子河

县界(昭化区-苍溪县)

105°58'29.46",

32°00'37.72"

2019年河长制断面

昭化区环保局

苍溪县-东河

苍溪县

杨老汉地边

石门乡插江村五组

106°01′44″,

31°51′22″

2019年河长制断面

苍溪县环保局

20

雍河

昭化区、旺苍县、苍溪县

昭化区、旺苍县、苍溪县

昭化区

两河电站

龙王镇两河社区

105°58′59″,

32°00′24″

2019年河长制断面

苍溪县环保局

21

文庙河

昭化区、苍溪县

昭化区、苍溪县

苍溪县

秧田坝

龙王镇洛阳村

106°01′26″,

32°04′12″

2019年河长制断面

苍溪县环保局

22

龙凤沟

旺苍县、苍溪县

旺苍县、苍溪县

旺苍县

锅底滩

木门镇盐井村四社

106°28′47″,

32°8′32″

2019年河长制断面

旺苍县环保局

23

印斗沟

旺苍县、苍溪县

旺苍县、苍溪县

旺苍县

木门寺大桥

木门镇元坝村

106°31′21″,

32°6′30″

2019年河长制断面

旺苍县环保局

24

长滩河

苍溪县、旺苍县

苍溪县、旺苍县

苍溪县

牛王菩萨

石马镇五峰村四组

106°28′5″,

31°59′36″

2019年河长制断面

苍溪县环保局


附件2

广元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跨界断面监测分工表

序号

流域名称

跨界地区

考核地区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断面属性

监测要求

备注

1

嘉陵江

朝天区-利州区

朝天区

嘉陵江

元西村

长江经济带断面

执行省级监测要求

2

嘉陵江

昭化区-利州区

昭化区

南河

安乐村(安家湾)

省控断面

执行省级监测要求

3

嘉陵江

利州区—昭化区

利州区

白龙江

苴国村

国控断面

执行省级监测要求

4

嘉陵江

旺苍县-苍溪县

旺苍县

东河

喻家咀

长江经济带断面

执行省级监测要求

5

嘉陵江

青川县-剑阁县

青川县

清江河

五仙庙

长江经济带断面

执行省级监测要求

6

嘉陵江

青川县-利州区

青川县

白龙湖

水磨

长江经济带断面

执行省级监测要求

7

嘉陵江

昭化区-剑阁县

昭化区

嘉陵江

红岩

长江经济带断面

执行省级监测要求

8

嘉陵江

剑阁县-苍溪县

剑阁县

嘉陵江

金银渡

市级生态补偿断面

剑阁县环境监测站(单月);苍溪县环境监测站(双月)

监测指标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前23项(总氮除外)执行,评价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规定的21项执行。

9

嘉陵江

苍溪县-阆中市

苍溪县

嘉陵江

高家坝

——

——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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