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3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3-11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311-2020317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30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杨家湾水泥配料用页岩矿开采工程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

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产品为页岩,开采规模为44t/a

1、环境空气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①排土场及采矿区场地扬尘

定期对排土场及采矿区场地进行洒水,保持湿度,如干旱大风天气应增加洒水频次,必要时应采取草席或塑料薄膜等遮盖物进行遮挡。

②道路扬尘

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禁超载,以免沿路抛洒,造成二次污染;道路扬尘防治以定期洒水为主,建设单位配备1辆洒水车、雾炮机1套;洒水对降低运输道路的扬尘具有很好的抑制作用;配备保洁人员,定期清洁路面,对道路进行保洁。

③开采立面扬尘

挖机在执行开采作业时全时段使用雾炮机对开采面进行喷雾除尘,如遇干旱大风天气应加大喷水量,必要时应停止开采作业。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地表径流雨水和员工生活废水。

本项目径流雨水通过排水沟收集后用于降尘,不排放。为保证沉淀池满足暴雨时雨水的容量,排土场处的沉淀池容量达100m3,采矿区处的沉淀池容量达1400m3,沉淀池可满足暴雨时需要。员工生活废水经新建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夜间不得进行生产。

4、固体废物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①剥离过程的剥离物主要是覆盖在石料表面的植被、表土等,可排放至排土场,区域开发完毕后表土回填至采场供矿山复垦使用,排土场保存期间应覆盖篷布防止被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②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分类进行收集、堆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

③本项目沉砂池淤泥主要因地表径流带来的矿区石粉以及少量粘土,其具有很好凝固性,定期清理,堆存至排土场。

5、生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开采施工和运营过程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通过加强污染控制管理,尽快进行生态恢复补偿,能有效减缓生态影响问题。矿山服务期满后,加强后续污染治理及生态恢复,防止采区及工业场地环境破坏;按要求进行闭矿,并按复垦方案及时恢复生态,对场地进行平整、压实、绿化等,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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