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6日-2020年3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912(5572913)
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利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元爱尔眼科医院 |
广元市利州区万源一号安置点二期(高层)工程B幢 |
广元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广元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租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一号安置点二期(高层)工程B幢负一层、负二层及一至五层部分房屋开展“广元爱尔眼科医院”项目,面积6186.02m2,预计每天接纳就诊人数为200人,设有床位60张。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8%。 |
施工期:废水:施工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较少,利用现有设施处理;废气: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尾气通过控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影响,装修废气采用质量好,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少的油漆和涂料产品,并采用优质环保的装修材料;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由风机引至楼顶1#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建设在独立封闭房间内,臭气由活性炭吸附后由风机抽送至建筑物屋顶2#排气筒排放;检验化验废气采取定期消毒、加强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的方式来降低影响;环卫间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同时,定期杀菌消毒并加强管理和清洁来降低环卫间恶臭;通过每天清洁和消毒,室内加强空气消毒,医疗废物通过专用容器及防漏胶袋密封等方式减少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废水:医院综合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的处理工艺,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大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嘉陵江;检验废水经单独预处理后再进入污水处理站;噪声:污水处理系统的风机采用加减震垫,备用发电机修建密闭的发电机房,并采取加减震垫和消声器的措施;空调外机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器,底座采用减震垫,外机外侧设置隔声罩;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暂存于环卫间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打包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次氯酸钠安排有专人管理,储存场所设有围堰,定期检查储存容器完好性;氧气瓶的储存应远离火种、热源,远离易燃、可燃物,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储存;麻醉剂库(柜)应注意避光,采取遮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