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环办函〔2020〕41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0年清明节放假值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
二、值班安排
值班时间 |
带班领导 |
值班人员 |
值班车辆 |
4月3日18:00—4月5日8:30 |
姜兴勇 (二级调研员) 133****9333 |
夏路尧 158****7478 |
何涛 川HBE591 135****8552 |
4月5日8:30—4月6日8:30 |
杨沵瑞 189****7717 |
||
4月6日8:30—4月7日8:30 |
杨 浩 187****3743 |
||
备 注 |
值班地点:局办公室 值班电话:3310888 |
三、值班要求
(一)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工作要求,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在办公室坐班。值班人员要对各县区环保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二)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17:00前向省生态环境厅(电话:028-80589100,传真:028-80589101)、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3263224,传真:3263539)汇总报告值班情况,遇突发情况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节假日最后一位值班人员要汇总节假日期间值班情况并形成综述,经值班领导审核后,报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三)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过节,同时,要加强防火、防盗、防事故,放假前要关闭水源、电源和门窗,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要加强值班力量,做好专项值班工作。严禁节日期间非公务用车。
2020年4月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