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整改机动车排放检验问题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4-09 分享:




广环办函〔2020〕45号


关于限期整改机动车排放检验问题的通知


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在开展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存在下列问题:

一、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单填报信息不全面。

二、机动车污染控制设备查验工作不到位。

三、检验机构作业区域管理不精细。

四、视频设备运维工作不及时。

五、车辆存在烧机油或冒黑烟上检否决项目执行不严格。

以上问题,请相关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立即整改,并于4月17日前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我局;逾期不整改,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暂停网络联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

联系人:王联系电话:189****8000


附件:2020年1季度广元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问题清单



2020年4月9日


附件


2020年1季度广元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问题清单


机构名称简称

工位号/车牌号

主要问题

苍溪县城站

一号工位

工位信息填报不全

苍溪县城站

三号工位

移动摄像头名称编写及使用不规范

苍溪县城站

一号工位

部分车型后牌采集不全

苍溪岳东站

苏DUR012等

报告单未录入车辆生产企业

苍溪岳东站

二号工位

工位信息填报不全

苍溪岳东站

一号工位

移动摄像头使用不规范

青川路安站

一号工位

工作区域人员管理混乱

青川路安站

一号工位

移动摄像头使用不规范

昭化详和站

二号工位

移动摄像头使用不规范

昭化大川站

川H102655等

污染控制设备信息填报不全

昭化大川站

四号工位

移动摄像头使用不规范

广元考检站

川H777140等

污染控制设备信息填报不全

广元考检站

川HAF488等

未录入车辆生产企业

广元考检站

二号工位

工位信息填报不全

广元考检站

八号工位

8号线移动摄像头使用不规范

考检回龙河站

二号工位

工位信息填报不全

考检回龙河站

川H766524等

污染控制设备信息填报不全

考检回龙河站

川HV6298等

冒黑烟上检

旺苍阳光站

一号工位

工位信息填报不全

注:请各公司对照以上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相关标准及规范整改。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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