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4-14 分享:



广环办函〔2020〕48号

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促进,全面提升国家安全意识,按照市国安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0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要求,特就我局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深入宣传解读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讲好国家安全故事,以丰富的活动为引领,以全面宣传为基础,以各类媒体为载体,提升宣传效果,使国家安全战略深入人心,进一步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共同构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

二、宣传主题

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为“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三、活动时间

2020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集中学习。内容:把《国家安全法》《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安全意识和国家安全工作责任意识。

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生态安全在身边——生态安全知识宣传视频展播。利用一楼LED大屏、双微、官网播放关于生态安全知识宣传短片小视频。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三)核安全在身边——双微、官网齐宣传。利用一楼LED大屏、双微、官网发布关于核与辐射安全防护相关知识的文字、图片、视频等。

责任单位: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四)资源安全在身边——“垃圾焚烧发电厂volg”。通过当下流行的volg视频拍摄一期“垃圾如何变身”的视频,利用线上云参观方式主动开放能源再利用设施,向群众展现资源再利用过程。

责任科室: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五)参加全市专题图片展活动。4月15日,围绕生态安全、核安全等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以展板和宣传资料形式在利州广场参加全市专题图片展活动。

责任科室: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国家安全和核安全的重要性,各司其职,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全力做好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要抓住群众的关注点,尤其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宣传,强化宣传的感染力,增强群众认同感,切实提升全社会国家安全和核安全意识。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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