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建剑阁金仙加油站项目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28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1808
地址: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 |
受理时间 |
1 |
新建剑阁金仙加油站 |
剑阁县金仙镇金仙社区三组国道347线k2384+150右侧 |
剑阁县金仙加油站 |
山西立峰核清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见附件 |
2020年4月22日 |
附件: | |
新建剑阁县加油站项目报告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