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2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912(5572913)
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利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红星村 |
广元市三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拟建5市政道路、1条连接线和宝轮环线(南线)连接纵一路的匝道,路线总长2697米,宽16.0~20.0米,工程投资5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88%。 |
污染物治理措施:施工期:1、废水:施工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施工区临时沉淀池(25m3)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于周边民房现有的污水设施处理;基坑涌水经移动式钢板沉砂池沉淀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2、废气: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必须采取防尘措施。3、固废: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清运公司清运到建筑垃圾场处理;桥梁钻渣在沉淀池自然晾干后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4、噪声: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午间不作业等污染防治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禁止噪声扰民、扬尘污染及其他因施工造成的扰民事件。营运期: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提醒过路驾驶员和乘客加强环保意识;加强营运期道路的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 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①在暴雨季节禁止施工;②施工时合理处置挖方和填方;③加强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劳动纪律教育;④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及维护,避免设备事故排放烟气对人员造成危害。营运期:①加强对公路的养护,雾、雪天气车辆限速行驶;②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限制装戟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驶入本项目道路;③在公路近距离的敏感处设置醒目的路牌,以警示司机谨慎驾驶,以免发生交通事故;④应在路段上设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运输车辆的禁行标识,禁止在该路段进行危险品的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