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元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7-08 分享:

关于印发《广元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方案》的通知

广环2020102

旺苍、青川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按照《广元市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7月8


广元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广元市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规范经营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全面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行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全面规范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提升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

二、整治对象

全市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1)。

三、整治内容

(一)项目建设情况。包括现有利用处置设施是否与项目环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内容相符。

(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管理责任是否明确,以及制度日常落实情况。

(三)人员培训情况。包括对企业职工危险废物管理、生产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培训考核情况。

(四)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的风险隐患排查识别情况,以及对存在隐患的整治情况。

(五)设施设备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包括生产和储存设施设备、环保设施设备的管理和防雷防静电情况,定期维护保养情况,以及停产后复产前的设备检修情况等。

(六)危险废物接收情况。接收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其核准经营范围和规模相符,实际利用处置方式是否与许可方式相符;接收的危险废物是否与上游产废单位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相符,是否存在向外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情况等。

(七)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包括贮存场所、贮存设备、贮存标志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违规贮存、超期贮存情况。

(八)二次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包括新产生危险废物(含工艺外环节)的种类、数量和去向,是否存在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情况。

(九)污染防治情况。包括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环境监测情况(监测频次、监测项目、监测结果、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十)安全、消防验收情况等。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10月10日,总体分为安排部署、集中排查、全面整治、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1日至10日,制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系统安排部署。

(二)集中排查阶段。7月11日至7月31日,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相关规定,对照整治内容,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同时,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和问题清单,全面摸清危险废物管理底数。

(三)全面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对排查出的且不能立即完成整治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和方案,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消除环境污染和安全风险隐患。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在问题排查和整治的基础上,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梳理总结,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是全市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和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我局将适时对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纳入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和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要按照本方案规定,严格把握专项行动内容和时间节点,督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快速推进问题整改。同时,要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加强对经营单位的指导,协助企业开展问题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于不按要求开展问题整改的,以及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三)及时上报情况。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和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要分别在8月20日和9月20日前报送广元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附件2)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含附件3)。联系人:胡国琼、苏海涛

附件:1.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

2.广元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3.广元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


附件1

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

序号

县区

经营单位名称

监管责任部门

1

旺苍县

广元市天森煤化有限公司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2

青川县

青川县天运金属开发有限公司

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3

经开区

广元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元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4

经开区

四川迪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元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5

经开区

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广元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附件2

广元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经营单位名称: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类别

现场情况

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

1

项目建设情况

现有利用处置设施是否与项目环评相符

现有利用处置设施是否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内容相符

2

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建立,责任人是否明确。

管理责任制度是否按要求落实

3

人员培训情况

是否定期对企业职工开展危险废物管理、生产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培训考核

4

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是否开展环境污染风险隐患排查识别(若开展,写明隐患情况)

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识别(若开展,写明隐患情况)

是否对存在隐患进行整治(若整治,写明整治完成情况)

5

设施设备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生产和储存设施设备、环保设施设备是否有防雷防静电措施

生产和储存设施设备、环保设施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

生产和储存设施设备、环保设施设备停产后复产前是否进行检修;复产是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6

危险废物接收情况

接收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其核准经营范围和规模相符

实际利用处置方式是否与许可方式相符

接收的危险废物是否与上游产废单位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相符

是否存在向外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情况

7

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贮存场所、贮存设备、贮存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有违规贮存、超期贮存情况

8

二次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新产生危险废物(含工艺外环节)的种类、数量和去向台账是否清楚

是否存在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情况

9

染防治情况

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全部落实

环境监测情况(监测频次、监测项目、监测结果、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10

安全、消防验收情况

是否完成安全、消防验收


附件3

广元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百日安全专项行动

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县区

检查企业名称

出动检查人数

(人)

存在隐患数

(个)

完成整改数

(个)

违法行为立案数

(件)

处罚金额

(万元)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