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川县恺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明水洞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7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青川县恺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明水洞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 |
青川县建峰乡 |
青川县恺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有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四川景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青川县恺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明水洞水泥用石灰岩矿位于青川县建峰乡,该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4月29日~2023年4月29日,矿区面积0.0.139km2,开采深度+760~+560m,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生产规模:30万t/a,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333)153.19万吨,矿山服务年限5年。 |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洗砂废水)经沉淀罐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后用作周边林地或耕地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覆盖层剥离扬尘、爆破粉尘、运输扬尘、临时废土石方中转场风蚀扬尘、成品堆场扬尘各设置1套移动式喷淋洒水除尘装置;钻孔扬尘设备自带捕尘罩;破碎粉尘破碎工序进行封闭及布袋除尘+一台高压喷雾装置进行降尘。 3、声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潜孔钻、凿岩机、液压碎石锤、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空压机、鄂式破碎机、反击破碎机、振动筛分机、制砂机、压滤机等设备。为减少工程运营期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潜孔钻、凿岩机、液压碎石锤、挖掘机、装载机定期维护,保养、夜间不生产;自卸汽车、空压机夜间不生产,空压机单独设置空压机房;鄂式破碎机、反击破碎机、振动筛分机、制砂机、压滤机定期维护,保养、基底减震,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剥离表土、废石、循环水处理系统干泥、沉泥、隔油池浮油和油泥、废机油、废雷管、生活垃圾。其中剥离表土、废石分类堆放至临时废土石方中转场,剥离表土全部用于土地复垦;剥离废石部分加工成产品,部分用于矿区道路维护和后期复垦;循环水处理系统干泥用作复垦;沉泥定期清掏至临时废土石方中转场储存,用作台阶回填和绿化覆土;隔油沉砂池油泥、废机油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废雷管由青川县宏达爆破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由建峰乡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生产期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在露天采场开挖进而引起的植被、景观、对生态功能的影响。随着运营期后期采场稳定边台阶和服务期满采场和临时废土石方中转场的植被恢复,项目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将得到缓慢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