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环函〔2020〕63号
关于协助开展大气网格化微站点位选址的函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
我局负责实施的大气网格化监测(微站)二期项目(新建大气网格化微站107个),建设点位涵盖利州区、广元经开区、朝天区、昭化区、苍溪县、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为促进项目精准实施,我局特委托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技术人员在8月20日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在各县区开展大气网格化微站点位选址,实地进行点位踏勘和评估认定,请你们予以协助配合。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