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9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9-27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927-202010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30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饰面用灰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

旺苍县福庆乡红花村田坝里

旺苍县亿丰石材有限公司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矿区面积0.0335km2,,开采标高+968~+890m。主体工程由露天采场、开采作业面、尾矿加工厂组成,辅助工程由高位水池、配电室、供水组成,储运工程由装运系统、油库、排土场、矿山道路组成,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生态措施组成。本项目主要开采饰面用灰岩1m3/a,并将开采过程产生的尾矿运至尾矿加工厂进行加工

1、生态

加强运输道路的防护,采取合理的坡降比;两侧应配置一些耐旱的、速生的、可防尘降噪的植被和树木。对项目区采场已形成终采面的区域,应用剥离的表土立即覆土绿化,对于近期不能利用的剥离的表土在靠近采区的闲置区域堆放,堆放时将剥离表土压实,堆积体底坡和边坡用土袋作为挡墙进行防护,并在堆积体表面覆盖薄膜。

2、废水

洗砂废水、切割废水、初期雨水、排土场淋溶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施肥不外排。

3、废气

开采区:设置1台雾炮机喷雾降尘,钻孔时洒水降尘,对矿山道路进行定期清扫灰尘,并定期洒水降尘,采取限速行驶、密闭运输等措施。

加工厂:原料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生产线和产品堆场布置在封闭车间内,产区湿法破碎,厂区喷雾降尘。

排土场:铺设防尘布,定期洒水降尘。

4、噪声

采取减震垫,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厂房隔声,以及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

5、固废

表土:存储于排土场单独区域,用于后期开采台阶绿化覆土。

废石:将部分废石用于矿山道路铺设、外运铺路等综合利用,剩余废石堆放于排土场单独区域。废石于排土场暂存后及时回填采空区。

沉淀池底泥:经压滤后,暂存于排土场,后期作为绿化覆土使用。

生活垃圾:在采区和加工厂内设置特定垃圾收集点,定期清运至福庆乡红花村垃圾收集点处理。

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采用容器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与资质单位签订回收合同,定期交其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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