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0月22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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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28017
2020年10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EA柔性饰面板及水性环保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广利环审批〔2020〕23号 |
2020-10-22 |
2 |
关于《汽车维修保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广利环审批〔2020〕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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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年产50万立方绿色环保商品混凝土及装配式建筑小型PC构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广利环审批〔2020〕25号 |
附件: | |
广利环审批〔2020〕25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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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环审批〔2020〕24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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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环审批〔2020〕23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