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办案质量,苍溪生态环境局严把立案、审查、证据、自由裁量四个关口,有力推进执法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一是严把立案关。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初步查证,简要分析案情,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案件进行定性,在法定程序内依照职权办事,符合条件的及时立案,做到既不拖延怠责,也不越权滥罚。
二是严把案件审查关。严格推行案件审查制度,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前,组织人员对案件进行集中审查。一般案件由办案人员和法制股审查,重大案件提交由局案审委员会进行集体审查,确保案件办理结果的合法与公正。
三是严把证据关。在涉案证据的搜集上,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形式规范,确保证据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案件审理和处理决定提高客观依据。
严把自由裁量关。参照《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坚持处罚标尺的统一,根据具体情节,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和范围内合理行使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避免畸轻畸重,做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切实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