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环办函〔2020〕174号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节值班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广元中心站:
现将2021年元旦节放假值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日至1月3日,共3天。
二、值班安排
值班时间 |
带班领导 |
值班人员 |
值班车辆 |
2020年12月31日18:00—2021年1月2日8:30 |
陈朝阳 (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3304528 13808128080 |
彭春玲 15700562209 |
何涛 川HBE591 13508068552 |
1月2日8:30—1月3日8:30 |
赵 勇 (四级调研员) 18980162009 |
梁 刚 18398752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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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8:30—1月4日8:30 |
陈 欢 (四级调研员) 3310269 13981244739 |
王 飞 189812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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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值班地点:局办公室 值班电话:3310888 |
三、值班要求
(一)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工作要求,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在办公室坐班。值班人员要对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二)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17:00前向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电话:028-80589100,传真:028-80589101)、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3263224,传真:3263539)汇总报告值班情况,遇突发情况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节假日最后一位值班人员要汇总节假日期间值班情况并形成综述,经值班领导审核后,报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三)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过节,同时,要加强防火、防盗、防事故,放假前要关闭水源、电源和门窗,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广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要加强值班力量,做好专项值班工作。严禁节日期间非公务用车。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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