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五举措”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1-04 分享:

近年来,广元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尾矿库污染防治,强化工作举措,着力推进尾矿库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目前,纳入整治范围的5座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全部落实到位,环境污染隐患基本消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化解。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开展全市尾矿库基础调查,建立尾矿库清单,并将尾矿库环境状况调查作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重点内容,全面采集尾矿库基础数据,建立现状台账。结合生态环境问题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对尾矿库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多轮次、全覆盖的排查梳理,全面摸清尾矿库基础状况、管理要求及存在的各项环境问题,建立含5座尾矿库共21个生态环境隐患的问题整治清单,实施“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

二是统筹防治精准施策按照尾矿库污染防治要求,结合每个尾矿库实际状况,邀请专业机构“一库一策”编制个性化污染防治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尾矿库“一库一档”资料,逐项落实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精准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对在用的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850技改扩能尾矿库重点从尾水回用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截排洪系统、地下水监测系统等方面制定整改措施,规范生产运营管理;对已停用正在进行尾矿回采的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李家河尾矿库重点从截排洪系统、坝体覆绿及回采防扬尘措施等方面制定整改措施,在确保尾矿库安全的基础上减少回采过程中的大气污染;对已停用多年的攀成钢旺苍金铁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余家沟尾矿库、旺苍县旺鑫矿业有限公司水磨钼矿尾矿库、广元市宏术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重点从截排洪系统、地下水监测系统、干滩防扬尘措施等方面制定整改措施,在确保坝体安全的基础上,定期观测尾矿库对环境的影响。

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印发《广元市2019-2020年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县区属地政府的尾矿库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市政府领导对每个尾矿库的挂联责任,以及市级、县区相关部门的指导责任,并将其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内容严格考核,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主要负责同志现场督导,亲自推动,定期调度,全力确保尾矿库各项问题整治有序推进。

四是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矿山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尾矿库、非煤矿山、煤矿、矿企涌水环境问题一体整治,累计召开10次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研究推动整治,市矿山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整治进度。对有业主的在用尾矿库,督促业主单位加快落实整改措施;对停产多年、业主名存实亡的“僵尸”尾矿库,市级和县区政府全方位筹集污染防治经费,相继投入资金3000万元,有力保障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五是协调联动长效管护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建立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每年对全市范围内尾矿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尾矿库外排尾水和下游水质开展例行监测,动态掌握尾矿库环境现状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强化环境应急管理,落实应急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做好风险防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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