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1日-2021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3502561
邮编:628017
地址:南河武汉路14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泡沫塑料制造项目 |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工业园 |
广元新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元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泡沫生产线1条,安设发泡机/干燥机、板材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办公、环保等设备。本项目原材料为EPS可发性聚苯乙烯,其主要组分为:聚苯乙烯、石油醚、水份;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立方米EPS泡沫塑料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为35.7万元。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发泡、流化干燥、成型、烘干、切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废料处理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为SO2、NOx、颗粒物。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由雨水收集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用蒸汽部分自然损耗,其余部分通过对蒸汽进行冷凝、回收后循环使用。废水主要为锅炉软水制备浓离子水和生活污水。锅炉软化装置排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广元顺达木业有限公司厂区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于厂区绿地和周边土地的肥用,不外排。 (3)固废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袋装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点,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流化干燥工序中将产生不合格颗粒,泡沫板在切割工序会产生泡沫边角料,进行粉碎、化坨处理,化坨为块状废料后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点,定期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废手套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危废转运联单记录。 (4)噪声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设备减震器减震等降噪处置措施,再经厂界内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