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月26日,我局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适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改进环评审批管理和监督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川环函〔2020〕220号)中关于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1年2月1日(5个工作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39-5572912(5572913)
通讯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利州区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利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 脱密全本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受理及拟审批日期 |
1 |
广元吉香居5万吨泡菜调味品生产建设项目 |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纺织大道(宝轮工业园) |
广元市吉香居食品有限公司 |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承诺制项目公示本 |
本项目在广元市吉香居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在企业现有厂区内二期预留用地上新建调味品与蔬菜包车间、辅料车间、库房(含冻库),新增生产设备设施,新增调味品生产线4条、蔬菜包生产线2条;项目建成后,将新增调味品18144吨/年、蔬菜包5000吨/年。 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比0.21%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氯化物处理达《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90-93)W级标准,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排入西洲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气:项目调味品炒制油烟经收集净化后通过厂房顶部15m高排气筒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厨房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经专用排烟道从屋顶高空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15m排气筒(H1)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集气系统+“UV光解+活性炭”净化装置+15m排气筒(H2)排放”。噪声:本项目主要通过对设备基础减振、设置隔墙和隔声屏等降噪措施,设备运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每日产生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外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回收综合利用;餐厨垃圾每日产生后统一交当地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进一步脱水处理后,泥饼外运处置;不合格原料、蔬菜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检验药品及废液(HW49)、废离子交换树脂(HW13)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2021-1-26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附件: | |
承诺制项目公示本.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