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风电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10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1808
地址: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 |
受理时间 |
1 |
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
剑阁县张王镇、江口镇、汉阳镇、闻溪乡、剑门关镇 |
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 |
四川嘉盛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附件 |
2021年3月2日 |
附件: | |
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风电场二期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