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广元市市本级“12369”投诉举报信息公开明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4-12 分享:
2021年3月广元市市本级“12369”投诉举报信息公开明细
区(县) 编号 举报企业 举报问题 举报内容 查实问题 处理结果
市本级 210302510000020501 垃圾处理站 建设项目 投诉人反映:广元市青川县清溪镇东桥村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刘家沟内修建垃圾处理站,影响该村生产生活主要水源及辖区内近 200 余亩水田灌溉水源。 不属实 青川生态环境局已进行调查处理: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清溪镇东桥村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刘家沟内修建垃圾处理站”,实为青溪镇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该站位于东溪镇东桥村三组刘家沟,项目业主为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批复,该项目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模式,对青溪镇全镇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压缩后转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不进行生活垃圾填埋处理。项目于2021年春节后开始土建施工,由于周边群众反对,已于2月底停止施工建设。 二、调查情况 青川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青溪镇政府及项目环评单位工作人员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一)关于信访反映“青川县清溪镇东桥村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刘家沟内修建垃圾处理站”问题。经调查核实,青川县青溪镇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仅有1处,该饮用水源保护区位于唐家河自然保护区内,距离青溪镇东桥村14公里。投诉人反映的东桥村设置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标识标牌,为青溪镇政府错误设置,调查人员已要求青溪镇政府依法拆除,故信访反映在青川县清溪镇东桥村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内修建垃圾处理站不属实。信访反映刘家沟内修建垃圾处理站,实为青溪镇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主要将全镇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垃圾中转站,经压缩后转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不进行生活垃圾填埋处理。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全镇生活垃圾规范收集处置,有利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 (二)关于信访反映“影响该村生产生活主要水源及辖区内近200亩水田灌溉水源”问题。经调查核实,东桥村饮用水水源位于马鞍山下青沟里腹地,处于拟建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上游3400余米处,村民饮用水从取水到输送至村民家,全程由管道输送。新建的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将严格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并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重点部位采取防渗漏措施处理,防止渗滤液渗漏污染土壤和水源,项目投运后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将采取集中收集至污水池,并定期用污水收集罐车转运至青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中心处理。场地冲洗废水、生活废水将采取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进行处置。综上,项目建成投运后不会有渗滤液外排污染土壤和河沟,也不会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水源和农田灌溉水源造成影响。 三、处理情况 (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一是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业主单位,严格项目施工管理,按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各项污染治理设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过程环境污染。二是严格项目建成投运后的日常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工作生活。三是在未与周边群众取得共识前,不恢复项目建设。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是清溪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监督管理,督促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二是持续做好群众稳定工作,通过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将项目相关情况及时通告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积极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一是青川生态环境局加强对项目建设日常环境监管,跟踪督促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环评和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二是及时向周边群众通报项目环评、选址、污染防治情况,确保群众环境知情权,主动消除群众疑虑,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四、回访情况 2021年3月11日至25日,青川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就项目选址、设计、征地以及污染防治等情况向周边群众进行通报,并进行沟通协调,但部分当地村民不赞成在东桥村二社修建垃圾压缩转运站,要求青溪镇政府另行选址。后续,青川县政府将继续与周边群众进行沟通协调,在未与周边群众取得共识前,不恢复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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