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5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5-24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524-2021528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18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朝天区转斗镇校场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广元市朝天区转斗镇校场村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四川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4处拦河坝、5段格宾石笼护岸,总长0.92km1条放水渠道,总长0.40km

1、环境空气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扬尘

施工时采取围挡施工,施工场地采取隔挡措施(主要采用彩钢波纹板围挡),既能防尘抑风的作用;又能阻隔部分机械噪声的作用;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本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项目开挖产尘点设置洒水降尘,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堆土及裸露地须加盖塑料布遮盖,运输土石方等易产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洒漏;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场地、堆料场、临时弃渣场等,除及时进行清理外,应进行迹地恢复和绿化

2)燃油废气

运输车辆的废气是沿交通路线沿程排放,施工机械的废气基本是以点源形式排放。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2、废水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

3、噪声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开始前进行公示,告之施工沿线住户等;工程在夜间2200~800不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工程建设中,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证施工场地厂界噪声达标。合理布置施工强度,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高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应远离居民点布置,以减缓噪声影响。车辆通过居民点时减速行驶、禁止鸣笛。

4、固废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校场村现代林业示范区道路工程”回填利用,不设置弃渣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就近垃圾集中处理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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