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6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3310879
地址: 核与辐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20kV昭赤一、二线增容改造工程 |
广元市利州区、剑阁县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元供电公司 |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①220kV昭赤一线25#塔至赤化变增容改造线路,总长约7.3km,共使用杆塔20基; ②220kV昭赤二线34#塔至赤化变增容改造线路,总长约5.9km,共使用杆塔14基。 本项目总投资2862万元。 |
(1)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间应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增加洒水次数;积极推行绿色施工,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等措施。 2)水污染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 3)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站集中处置。拆除废物中,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不可回收部分由建设单位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置。 4)噪声 线路施工点分散,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 5)生态保护 对施工人员加强环保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肆意破坏当地林木。施工用地(包括永久用地、临时用地)尽可能选择在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以减少对区域针阔叶林植被的永久破坏或临时占压。施工采取张力放紧线等方式进行架线,减少林木破坏。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 (2)运行期 1)电磁环境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线路路径已避让集中居民点。在与其他电力线路交叉时,其净距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线路Ⅰ涉及的利旧双回塔段、双回塔单边挂线段采用双回塔单边挂线,为规划线路预留通道;线路Ⅱ双回塔段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架设,减少新增线路通道。线路Ⅰ双回塔单边挂线段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9.5m,单回塔段导线对地高度在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不低于11.5m、在公众曝露区域不低于30.0m,涉及的利旧双回塔段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1.0m;线路Ⅱ双回塔段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20.0m,单回塔段导线对地高度在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不低于9.5m、与110kV袁轮线并行度段10.5m、公众曝露区域15.0m,涉及既有220kV赤白线重新挂线段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4.0m。 2)生态保护 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尽量不要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不要攀折植物枝条,不要高声喧哗,以免影响动植物正常的生长和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