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9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9-09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99-2021915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18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

广元市青川县经开区庄子碑垭组团

青川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5810.26m2,设计处理规模为4000m3/d(近期为2500m3/d,远期1500m3/d,不含尾水管网。

本项目仅针对近期(2500m3/d)进行评价,远期1500m3/d后期另行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废水:各企业废水在厂内经预处理达到相应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进入本污水厂。项目污水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限值后排放至青

废气:项目运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污水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和污泥处理单元等处散排的恶臭气体。将各恶臭源产生的恶臭气体分别经收集后进入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噪声:从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气流噪声的设备,如在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如泵机,可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在噪声转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如强噪声源车间的建筑围护结构均以封闭为主,尽可能少开窗和其他无设防的洞口;同时车间外及厂界处设置绿化带,利用建筑物和树木阻隔声音的转播

固废:项目污水处理厂粗、细格栅拦截的栅渣、曝气沉砂池沉砂、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污泥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进行危险性检测,检测指标为锌、镉、铅、总铬、铬、烷基汞、汞、镍、总银、砷、硒、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共计15项,若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限值小于该标准表1中所列的浓度限值,可按一般固废进行处置,送至区域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若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限值超过该标准表1中所列的浓度限值,则判定污泥是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按危废管理要求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辅料包装交由厂家回收

土壤:项目位于青川经开区庄子碑垭组团庄子山地块,现状用地范围内为公共设施用地,项目针对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因此,只要企业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地下水:项目在采取环评报告要求的对不同的区域实施分区防控进行防渗、防溢流、防泄漏等措施后,项目防渗措施系统、完整,一般情况下物料不会泄漏进入地下水系统,废水正常下渗量极小,二者对地下水均不会造成污染

环境风险:在采取环评提出有针对性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可将废水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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