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4-01 分享:

一、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其他突发性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订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指导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减排项目的实施。

4.负责环境保护的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县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县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负责环境污染治理单位资格的审核,负责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8.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辐照装置单位辐射安全和许可,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销售、使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全县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县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信息网络,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重大科研和技术工程示范,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的学术交流、技术引进、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十三五”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支持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有力构筑嘉陵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和全社会参与,推进“三线一单”编制成果落地运用,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生态环境优势向产业发展优势转化,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机制,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2.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问题整改落实,加快大排查大整治自查问题整改工作,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继续落实“清单制+责任制+红黄蓝”管理制度,持续巩固整改实效,严防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3.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工地扬尘整治、“五烧”整治、精细保洁、企业深度提标、道路运输整治五个专项行动,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推进移动源尾气综合治理,开展高排放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抓好河长制工作,全面完成工业园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规范运行。抓好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确保县内河流水质均达稳定达标。继续排查整治矿企涌水环境问题,全面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持续推进畜禽粪污、废弃农膜、农村污水治理。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加强重点土壤风险管控。做好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马公、石坝等乡镇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包装申报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加强尾矿库日常监管。

4.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自然生态保护、环境质量改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排污、影响群众健康、损害环境质量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完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畅通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开展环境矛盾纠纷和涉生态环境项目“邻避”风险化解。开展应急演练,积极有效应对环境突发事件。依法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可控。全面完成年度环境监测任务。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谋划重点工作任务和一批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为 二级预算单位。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01.32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02.71万元增长65.61%;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01.32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02.71万元增长65.61%。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90.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0.67万元,公用支出70.25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10.4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0万元,其中:环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保障经费4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1.3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01.32万元;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427.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9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1.32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302.71万元增加198.61万元,增长65.6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纳入 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属于青川县县级预算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节能环保(类)支出427.65万元,占85.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8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13.69万元,占2.73 %;住房保障支出30.90万元,占6.17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211(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预算数为318.9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232.3387增加86.6113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纳入 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属于青川县县级预算单位。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节能环保支出211(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预算数为4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6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纳入 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属于青川县县级预算单位。主要用于本单位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中所发生的办公经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211(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01(款)环境保护宣传04(项)预算数为1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纳入 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属于青川县县级预算单位。主要用于单位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211(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01(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99(项)预算数为10.40万元,比2021年预数增加)10.40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纳入 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属于青川县县级预算单位。主要用于反映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中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中的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5.节能环保支出211(类)环境监测与监察02(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04(项)预算数为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纳入 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属于青川县县级预算单位。主要用于反映环保部门核安全辐射安全监管、审评支出、放射性性质物资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污染防治03(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99(项)预算数为4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纳入 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属于青川县县级预算单位。主要用于反映环保部门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资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5项)预算数为 27.3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7715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科目合并的关系。

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11(项)预算数为13.6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4498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科目合并的关系。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 金01(项)预算数为30.9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9.716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每人每月增加1666元缴费基数。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0.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2万元,较 2020年1.5万元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33.3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加大环保资金投入,继续加大加强环保工作推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核定车编0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0辆。2021年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青川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0.2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1 年,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0辆。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0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保障经费。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 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经费涉及预算12万元;项目工作经费涉及预算20万元;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经费涉及预算12万元;环保执法人员办案经费涉及预算2万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涉及预算10万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涉及预算2万元;环保督查工作经费涉及预算8.4万元;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经费涉及预算1万元;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经费涉及预算1万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保障经费涉及预算40万元;重点污染源监控平台运行维护费涉及预算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40万元,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01(款)02(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01(款)环境保护宣传04(项):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01(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1(款)机关事业单位医疗01(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2021年预算表.xls
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2021年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