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4-01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统一行使全市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重金属、化学品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切实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一是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机制,严守“三线一单”,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探索创新绿色转化机制,推进青川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示范市。二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引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抓好臭氧与细颗粒物协同控制、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乡村生态振兴等工作,巩固提升优化环境质量。三是以督察问题整改为引领,提升公众满意度。继续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红黄蓝”制度,建立以市县领导带头下访的经常化环保暗查暗访机制,着力整改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积极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持落实大排查大整治制度,推动排查问题动态清零。四是以巩固生态屏障为引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行林长制,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厚植生态底色。五是以制度建设为引领,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出台我市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编制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和污染防治成效考核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 机关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总数2423.32万元,较2020年单位预算收入总数1101.9万元增长119.92%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总数2423.32万元,较2020年单位预算支出总数1101.55万元增长119.99%

单位基本支出预算1154.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44.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8.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6万元。

单位专项项目预算1268.79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采购空调机133.00万元,采购复印纸1202.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00.16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1101.9万元增加198.26万元,增加17.9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的预算调整至市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节能环保支出1078.04万元,占82.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49万元,占7.11%;卫生健康支出42.02万元,占3.23%;住房保障支出87.61万元,占6.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为1300.1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98.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92.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5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离休人员费用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为42.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87.6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6.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4.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8.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2021 年预算安排2万元,较20201.94万元预算增加0.06万元,基本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2020年预算9.7万元增加0.3万元,基本持平。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2021年预算为198.2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机关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采购、复印纸。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机关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是反映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款)指对应的管理事务的支出。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机关2021年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
机关2021年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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