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广元市市本级“12369”投诉举报信息公开明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9-17 分享:
2021年9月广元市市本级“12369”投诉举报信息公开明细
区(县) 编号 举报企业 举报问题 举报内容 查实问题 处理结果
利州区 210817510000020602 广元市康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畜禽养殖 投诉人反映: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和平村2组康宁养牛场,为规模化养殖场,目前存栏100-200头,外排养殖废水,造成周边树木死亡。 属实 2021年8月16日,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组成调查组到到广元市康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但属历史问题。经现场查看,发现该合作社现存栏约130头肉牛,场区内建有2个化粪池(共计约160立方米)、1个污水暂存池(约1500立方米)、1台干湿分离机、1个干粪堆积场等污染治理设施。经对该合作社周边环境实地勘查,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痕迹。 经现场调查核实,2018年6月,该合作社暂存池因大量洪水汇入,导致养殖废水外溢,从而导致周边林场部分柏树死亡。由于该合作社未与周边群众就前期的污染损害达成赔偿协议,从而长期引发环境信访投诉。处理情况: (一)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规范场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雨污分流措施,严禁养殖废水外排。加强与周边群众沟通协调,主动回应群众诉求,积极落实赔偿协议,对前期因污染造成的群众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目前,经荣山镇政府和平村两委沟通协调,该合作社已与周边群众达成赔偿协议,并对涉及群众进行了赔偿。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荣山镇人民政府、和平村村委会加强对合作社日常巡查,发现环境问题立即处置,不能立即处置的报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加强政策法律宣传,继续做好合作社和群众沟通协调解释工作,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督促赔偿协议落实,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认可,促使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格落实日常环境监管。利州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合作社日常环境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保障周边环境安全。调查组通过电话将信访办理结果告知信访人,信访人表示已与康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达成赔偿协议,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并不再重复举报。2021年9月14日,我局再次电话回访投诉人某先生,表示对调查处理认可满意。
剑阁县 210809510800021070 剑阁县鹤龄镇鹏运搅拌站 粉尘 投诉人反映:剑阁县鹤龄镇鹏运搅拌站生产时粉尘扰民,希望核实企业有无环保手续及污染防治措施,并进行调查处理,保障周边群众生活环境。 属实 8月10日,剑阁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鹤龄镇环保办进行了现场处理,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鹏韵搅拌站,位于龄镇永兴村六组,建有一条混凝土生产线,年生产5万方,该搅拌站办有营业执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未进行环保验收。该企业自7月20日起一直没有生产,但8月9日下午,因附近有人需要而开机生产了5方左右商品混凝土后即停产。现场发现:1、搅拌站场区已地面已硬化,但是积尘严重,未及时清理。2、.输送带未密闭、拌合楼未密闭。3、料仓及输送走廊未安装喷淋设施。4.废水沉淀池固体废物清理不及时,有废水外溢痕迹。5.场区雨污分流建设不规范。6.清水回用池建设不规范安装有溢流口。整改要求:1、彻底停产整治,待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完成后才能投入生产。2.严格按环评报告的要求,规范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并尽快组织环保验收,(限期两个月内完成验收)。3.对前期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外溢的痕迹、现场内及周边产生的积尘进行彻底清理4、要求鹤龄镇政府加强企业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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