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0月8日—21日,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1月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5572073
通讯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政务中心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B区二楼B2-58)
邮编:628017
2021年10月22日作出的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新型纳米纤维膜材料及新型纳米纤维膜材料制造设备 |
广环审 〔2021〕36号 |
2021.10.8 |
2 |
年产3000吨全生物降解包装袋项目 |
广环审 〔2021〕37号 |
2021.10.8 |
3 |
醪糟、米酒、豆瓣酱生产项目 |
广环审 〔2021〕38号 |
2021.10.12 |
4 |
旺苍国华初级中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 |
广环审 〔2021〕39号 |
2021.10.20 |
5 |
DT ONE年产1.5万吨电池级四氧化三锰生产线项目 |
广环审 〔2021〕40号 |
2021.10.20 |
6 |
四川省匠伦塑胶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汽车配件项目 |
广环审 〔2021〕41号 |
2021.10.21 |
7 |
剑阁县义兴乡土垭生猪养殖基地 |
广环承诺审 〔2021〕26号 |
2021.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