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环函〔2021〕165号
关于征集广元市生态环境应急专家库
专家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生态环境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咨询中的作用,决定组建广元市生态环境应急专家库,现将专家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参与决策咨询能力。
(二)熟悉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熟悉环境应急管理要点重点和基本业务程序;有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意见建议等。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熟知本专业行业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深,具有环境应急现场处置经历和管理经验。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除外),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参与各类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和管理咨询等工作。
(五)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
二、专业要求
专家人选专业领域侧重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船舶污染防治、辐射污染防治、化学品和危废处理、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环境工程、环境评估、环境监测等。专业方向侧重但不限于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应急监测、应用化学、金属表面处理、精细化工、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工程、安全应急管理,以及其他与环境应急关联密切专业方向。
三、专家职责
(一)为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指导制订科学、有效、可行的处置方案,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三)开展环境应急技术研究及污染事故环境影响评估。
(四)根据需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审、环境应急管理培训、环境应急学术交流和环境隐患排查等日常环境应急管理与业务咨询工作。
(五)承担其他与环境应急有关的工作。
四、专家库管理
根据申报人具体情况,决定入选专家库人员名单,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对入库专家进行调整、更新。专家个人参加其他单位委托的环境应急相关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五、征集时间及申报形式
(一)征集时间:2021年11月5日前。
(二)申报方式:采取单位推荐(在职人员)或者个人申请(退休人员)方式向我局提交申请。
(三)申报资料:《广元市环境应急专家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术成就等复印件(可将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
(四)注意事项:申报人应完整填写《广元市环境应急专家推荐表》,并仔细核实申报材料;各推荐单位需严格把关。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杜丽萍,0839-0839-3310884;
电子邮箱:287255169@qq.com;
联系地址: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大酒店斜对面)。
附件:广元市环境应急专家推荐表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
广元市环境应急专家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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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现任职务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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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从事专业 |
从事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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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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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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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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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住宅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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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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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主要包括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各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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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
(发表或出版的主要文章和著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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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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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意见: |
推荐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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