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1月11日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11-11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15—11月11我局对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1111日-202111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5572073

通讯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政务中心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B区二楼B2-58)

编:628017

20211111作出的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聚乙烯塑料供排水管道(PE管)生产建设项目

广环审 〔202145

2021.11.5

2

剑阁县仕钒家庭农场农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

广环审 〔202146

2021.11.8

3

同瞾砂石加工项目

广环审 〔202147

2021.11.11

4

剑阁县杨家河供水工程(水厂)

广环审 〔202148

2021.11.11

5

剑阁县开封马灯育肥猪场二期项目

广环承诺审 〔202127

2021.11.11

6

演圣镇天马村养猪场

广环承诺审 〔202128

2021.11.11

7

剑阁县硕民裕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

广环承诺审 〔202129

2021.11.11

8

广元康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种猪场项目

广环承诺审 〔202130

2021.11.11

9

元山石楼养殖场

广环承诺审 〔202131

2021.11.11

附件:
广环审〔2021〕47号 同瞾砂石加工项目.doc
广环审〔2021〕48号 剑阁县杨家河供水工程.doc
广环承诺审〔2021〕28号 演圣镇天马村养猪场.doc
广环审〔2021〕45号 聚乙烯塑料供排水管道(PE管)生产建设项目.doc
广环承诺审〔2021〕30号 广元康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种猪场项目.doc
广环承诺审〔2021〕27号 剑阁县开封马灯育肥猪场二期项目.doc
广环审〔2021〕46号 剑阁县仕钒家庭农场农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doc
广环承诺审〔2021〕31号 元山石楼养殖场.doc
广环承诺审〔2021〕29号 剑阁县硕民裕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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