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1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11-30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政务中心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B区二楼B2-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嘉陵江支流白龙江左岸昭化区土轻坝防洪堤工程

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石盘村境内

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应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堤防总长2200m,堤线起于昭化电站发电厂下游尾水渠,沿白龙江向下游至两江口,止于嘉陵江右岸弓家坪粉房沟。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P=5%),防洪堤工程为I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4级”。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防止发生环境污染扰民纠纷。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公告、合理安排运输物料和施工时间、打围施工、中高考期间禁止施工、加强各路段管理、协调施工车辆通行时间等;废气通过对施工场地和道路等硬化、定期洒水降尘、使用商品混凝土、湿法作业、建筑材料等进行防尘遮挡覆盖、设置围挡及喷淋措施等;道路运输扬尘通过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租用项目周边农户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旱厕)进行收集后定期用作农肥。 开挖表土经集中堆放在临时弃土场,后期作为绿化回填用。废弃建筑材料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经袋装分类收集后暂存于防渗的垃圾收集桶内,当天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其他:控制施工用地红线,不越界开挖施工,减少植被破坏,及时对裸露表土进行覆盖作业。临时施工场地内周围设置排水沟、临时堆料堆放在堆料场并用防雨布遮盖

选择枯水期施工,施工材料、土石方不能堆放在河流沿岸附近,各种污染物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马上停止挖掘工程,并把有关情况报告给当地文物部门,在文物主管部门未结束文物鉴定工作及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前,不能进行挖掘工程;对石盘村现在用取水井迁建至本防洪堤保护范围内后再开工建设现在用取水井保护区范围内的河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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