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12-22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22日-20211228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政务中心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B区二楼B2-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剑阁超越养猪场

剑阁县龙源镇九龙村六组(原尖岭村一、二组)

剑阁超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久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建设育肥舍(6栋)、堆粪棚、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配套建设生活办公用房、赶猪通道、消洗设施、消毒池等,设计年出栏生猪16800头(年存栏8400头)

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与养殖综合废水一起经管道输送至格栅集污池,最终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用于农灌

废气:(1)圈舍恶臭:及时清理粪污、加强养殖场内消毒及除臭、加强养殖舍通风、除臭(喷洒除臭药剂)及过滤、加强厂区绿化;(2)堆粪棚恶臭主要通过采用FRP采光板和PE膜密封,内设喷淋除臭装置(喷洒生物或化学除臭药剂)进行防治;(3)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对主要构筑物加盖,喷洒生物或化学除臭药剂进行防治。

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加强维修保养,泵及风机安装减振消声装置、场区进出车辆交通管制等进行治理。猪只叫声通过加强管理,按时喂食,建筑物隔声进行处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购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定时运往所属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点,最终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病死猪委托第三方专业处置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猪粪、格栅集污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堆肥发酵腐熟后外售有机肥厂或农户用于施用;包装废弃物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和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地下水及土壤:场区实行分区防渗,其中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病死猪暂存间备用柴油发电机房育肥舍集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堆粪棚等;一般防渗区为场区道路、赶猪通道消毒区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2

S208线青川县城至金子山公路改建工程(浙江大桥至青川互通段)

青川县乔庄镇

青川县公路养护管理段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起点为浙江大桥,终点为青川互通段,项目全长3.578km,道路红线宽度28m,道路等级为二级兼顾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为4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结构。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拉运肥田,不外排;施工期砂石料加工系统、砼拌合系统产生的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对于机械 (进出施工场地汽车等)冲洗废水可能含石油类,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清洁、洒水降尘等用水,禁止施工废水排出;桥梁基础施工不涉水施工,钻孔等产生的泥浆引至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底部泥浆干化后运至弃土场;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季节进行,以减小对桥位下游水质影响;在沿河路段施工时,应设置施工围栏,防止临时堆放的开挖土石方入水污染水体。

2.废气:各预制场、拌合站应配备固定洒水车辆,定时对站场及散料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沥青拌合站建议采用先进的密封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沥青的熔化、搅拌应在密封的容器中进行,产生的沥青烟经环保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拌合站(预制场)应配有除尘装置;土方、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以防物料飞扬,减少起尘量。对运送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洒漏。粉状材料应罐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为避免运土车路上发生遗洒,应搭设拍土架,专人负责表土拍实,盖苫布,防止遗洒;并在出口处指定专人清扫车轮等带土部位;出口处设车轮冲洗设备和沉淀池;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遇恶劣天气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并设置围栏,表面设抑尘网,定时洒水防尘。弃土弃渣应尽早清运至弃土场填筑处置;建筑拆除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拆除作业时,应进行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弃土运输至弃土场过程中,运输汽车禁止超载,并盖篷布,弃土场运输道路沿途设置人员进行清扫,并定期洒水降尘

3.固废:对施工固废分类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点利用或提交收购,对不能利用的,应运送至青川县建筑垃圾填埋场,禁止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储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对部分旧路清表产生的水泥混凝土渣、浆砌片石以及拆迁的建筑垃圾应运至青川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开挖产生的弃方及时回填,不能回填的应运至弃土场,弃土完成后对弃土场及时进行绿化复垦。

4.生态环境:弃渣堆放前应将场内表土进行剥离并集中堆放进行临时防护,采取相应的挡护措施、截排水、沉沙池、渣顶防护等措施;在渣体形成后,根据弃土场占地前的土地利用现状及周边环境现状,渣体顶部采取覆土复耕或绿化措施,渣体边坡及时采取覆土绿化恢复,将弃土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施工营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恢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复垦”的规定,在施工结束时对各类临时用地及时进行恢复,恢复的原则为尽量保持原有土地使用功能不变,占用前为耕地的恢复为耕地,对于其他用地尽量恢复为林地;对临时占地首先剥离表层熟土,剥离的表土单独堆存于临时表土场中,后期整治过程中覆土之用。临时占地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耕地等的恢复工作;按道路绿化设计的要求,继续完成拟建道路边坡、道路两侧等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并加强绿化工程和防护工程的养护

运营期:

1、为了减少事故状态下废水对河流的影响,在庄子坪桥梁处设置1座事故池,保证事故状态下废水进入事故池,严禁外排进入河流。并切断事故池出口与河道的联系,将事故废水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2.加强道路两侧植被保护,及时清理道路边沟,防止道路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3

年产100000吨石英砂精加工技改扩能项目

四川川经济开发区浙商产业园

青川县竹园晶晶石英砂厂

陕西立峰核清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新建年产10万吨石英砂精加工技改扩能项目,用地面积2228.96m。购置装载机、搅拌机、叉车、压滤机、储酸罐等设备。

废水:酸洗废水进入中和池进行中和后回用于酸洗工序用水,不外排;石英砂清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锅炉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预处理后拉运肥田,后期待竹园镇污水厂投入运行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洗车废水设置洗车废水收集边沟、整个厂区截排水沟,对洗车废水、场地地面初期雨水进行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废气:原料卸料、上料粉尘,设置水喷淋装置,粉尘经水喷淋后无组织排放;项目酸性混合液配置过程少量酸性气体,草酸属于弱酸,挥发性极小。因此酸性气体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设备安装在生产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处理后定期外售给附近砖厂;废机油、废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3),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

4

剑阁县义兴镇红星村猪场建设项目

剑阁县义兴镇红星村一组

广元旺摆摆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新建两栋标准化圈舍,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年存栏5000头,出栏10000头生猪

1、废气项目恶臭气体以无组织面源形式排放,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恶臭气体治理措施主要为:加强猪舍通风,及时清除猪粪;强化厂区冲洗、消毒措施;科学的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做好废水厌氧处理段以及干粪棚密封措施;⑤喷洒生物除臭剂等除臭;⑥加强绿化。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处理上述废水,用于周围耕地、园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猪群叫声及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提升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噪声。企业对水泵进行隔声和基座减振处理,排风机安装消声器,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位于水下可有效隔声;对于猪叫声通过合理安排饲养时间、注意管理,防止猪受到惊吓造成鸣叫而扰民;将猪只运进和运出的时间安排在昼间,尽可能的减少猪叫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区固体粪便和沼渣,病死猪、畜禽医疗废物、职工生活垃圾、失去活性的氧化铁脱硫剂,其中:1)猪粪:本项目采用机械清粪工艺,经固液分离出的固体粪渣暂存于干粪发酵棚(日产日清),经干粪发酵工艺堆肥后用作农肥。分离出的污水处理后用于耕地、园地农肥2)污水处理设施沼渣:沼渣干化后与猪粪一起经堆肥后用作农肥。(3)病死猪:由广元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输及处置,若因非人为因素影响,必须短期在项目区暂存时,需在场内建设冷库,将病死猪冷藏后尽快交由广元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输及处置,转运后需立即对冷库进行消毒处理。(4)失去活性的氧化铁脱硫剂:由原厂家回收再生利用。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